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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小凤是个苦命人。
三岁没了爹,十岁的时候,娘也跟着隔壁村的王屠夫跑了。
按照常理来说,等待她的必然就是一根棍子,一只豁口破碗,以及一身乞丐服。
可偏偏,她生了一张好相貌,柳叶眉,樱桃嘴,以及苦日子也没能摧毁的白皙皮肤。
凭借着出众的色相,她被同村的好心婶婶买走,要她给自己当闺女。
给谁当闺女不是当?
柳小凤想得很开,只要给口饭吃,她能对着一只狗喊娘!
哪知道好心婶婶不缺闺女,她丈夫倒是缺个暖被窝的,就这么过了几年生不如死的日子,她没逃也没疯,因为她心里有个信念:
只要熬过十六岁,她就能出嫁了,只要嫁出去,日子总能好过一点吧?
可到了十六岁,陆续有人上门说亲,婶婶却告诉村里人,她这个闺女啊,原是个疯癫的,半夜还尿床呢,梦游的时候喜欢拿把刀到处乱砍,还扬言要烧死他们!
她抬起自家男人的胳膊,果然有几道很深的伤口,看着有不少年头了。
那女人哭诉:“收留这么个玩意,真是我们两口子眼瞎啊!”
柳小凤几乎咬碎了一口银牙。
那些伤都是她被折磨惨了的时候挠的,哪里是什么刀砍的,她连鸡都不敢杀!
可无人探究真相,那些媒婆只是甩开她的手,啧啧几声,叹口气,摇摇头,骂一声“造孽”
就走了。
很快,关于她的流言传到了四村八乡,彻底绝了她的婚嫁路。
柳小凤真的发疯了。
她挑选了一个月黑风高夜,真的做了回杀人放火的事,可惜由于紧张,被同村的王二狗看到了,转眼就被扭送进了县衙大狱,判了个秋后问斩。
柳小凤这次以为自己死定了,可色相又一次救了她。
她被一个不大不小的官看上了,那人对她很痴迷,不知道怎么操作的,她就被一个麻袋装走,摇身一变成了那人的后宅小妾。
做小妾的日子还是很舒服的,无非就是跪跪夫人,立立规矩,挨点小打小骂,和在婶婶家的日子比,简直是天堂级别。
她还很争气地生了孩子,虽然是个女娃,她却喜欢的紧,她叫她妞妞,很俗气的名字,就像她这个人。
再后来,她的夫君升官了,很大的官,于是他有了更多的小妾,她失宠了。
可没关系,看着能跑能跳的闺女,她还是高兴的。
这样的日子过了九年,就在她以为可以过一辈子的时候,家被抄了。
没有人告诉她为什么要抄家,只听夫人说了一句,跟错人了!
跟了谁?谁跟错人了?对的人又是谁?
这些问题没人给她答案,她只知道自己和后宅那些小妾一起都被扔进了军营,成了最低贱的营妓,而她的妞妞被送到了教坊司,没熬过里面的折磨,第二年就死了。
这一年,她二十五岁,在军营待了五年,三十岁的时候,她又逃了。
这一次是个意外,她生了病,身上长满了疹子,军医误以为她得了花柳病,报告给了上面,于是就被一张草席卷着扔到了乱葬岗,她在半生半死之间熬了几日,一条贱命还是活了下来。
她来到了长乐城,躲进了畔儿街,做过几年老本行,虽然年老色衰,但床上伺候人的本事却是一等一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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