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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倦怠万分,昏昏欲睡,半梦半醒间,发觉阿月的额头抵到他的背心。
“我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我什么都不会。
可是,至少,我希望你可以不去做你不喜欢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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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大早,宅子里除了鸟鸣,再无杂音。
楼枫秀睡的格外舒畅,这块无主领地,令他头一回感到无比安全。
走到院内,只见灶屋生烟灶屋中,铁锅里沸腾着白粥,阿月却不在。
楼枫秀起身寻摸了一圈,便看见阿月从塌墙外走回来。
进院看见楼枫秀,一只端了瓷盘的手,缓缓往身后背了背。
不消说,肯定又将做坏的菜色,丢去哪藏了起来。
楼枫秀没吭声,默默往灶火底下填了几个地瓜。
烧完粥,扒出地瓜,就是一顿好饭。
二人将堂里桌案抬到院中,阿月盛了粥,楼枫秀端走一碗,放到疯女人窗台前。
好在疯女人还在睡觉,十分安生。
开饭前,楼枫秀忽而张口道“墨价很贵,纸笔砚台每样都贵。”
阿月望了望他,一时不知他言下何意。
“想要支摊代书,要攒本钱。”
“嗯。”
“吃完饭,去街上找活。”
楼枫秀端起粥碗,示意谈话结束。
阿月明白看他的意思,旋即露出笑脸道“好啊。”
老杜认识人多,找活计通常是他满大街串出来,脸皮厚着求来的,敲定了内容,再顺带捎上楼枫秀。
譬如倒泔水,砍木柴。
冬天帮婴儿洗尿布,夏天帮农忙收水稻,偶尔帮火并两帮充当门面打架。
当日结算的活不好固定,但楼枫秀从不考虑下一顿饭怎么办。
老杜能找到就带他一起做,有了钱就吃饭,没钱饿上两顿,一旦俩人长时间找不见合适活计,实在挨不住,楼枫秀就会去偷。
楼枫秀决心攒钱,猛然有了目标,心里总不知道是什么滋味,就好像双脚,终于落到了地面,踩的踏踏实实。
而在此前,都在半空漂浮。
饭后,阿月洗了碗筷,牵上粉粉,与楼枫秀各自出门。
楼枫秀寻了几条街,虽然他工作经验丰富,各行各业都有涉猎,什么杂碎零活都会干点。
即便如此,几条街问下来,却惨遭拒绝无数次。
怪只怪在,楼枫秀地痞气质浓厚,长发压着双眼,眼仁漆黑,隐隐绰绰显得锐利,皱起眉头似乎藏着凶狠,看人的眼神比皇上看乞丐还轻蔑。
一副板上钉钉的地痞无赖形象,带着生人勿近的警惕,小孩看见都得吓哭。
这谁敢要,通通不敢收,纷纷摆手。
不得以,他最后上码头兜了一圈风。
码头大半是青龙帮地盘,楼枫秀跟白虎,大概可以说是郎有情妾无意。
但跟青龙帮,那是有着见面都得挨一顿打的过节。
到码头地界都得蒙着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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