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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书书忽而冷笑一声,仿佛自说自话,“要是小朝还在该多好,小朝,妈妈好想你啊。”
傅妗自小和傅朝便不合,此刻听到金书书这样自叹,她肥胖的双手叉腰,哼道:“可惜他已经死了,你就算再想他也没用!
我才是你活着的孩子!”
“滚!
你给我滚!”
金书书随手抄起床头柜的一个玻璃水杯,朝傅妗扔过去,怒气冲冲,“白眼狼,算我白生了你!
庄合光,将她带出去!”
庄合光听话,走到傅妗身边。
“呵,我走了,你可别想再见到我!
后悔去吧你!”
傅妗怒不可遏踩着高跟鞋,噔噔噔地摔门而去。
许久,金书书悲伤地叹了一口气,向庄合光说:“你先给傅妗打20万过去吧,后续的事,再说。”
“是,金总。”
庄合光恭谨道,他礼貌地退出房间。
夜晚,傅家公馆寂寥无人,金书书穿着睡衣,来到傅朝生前住的西边一层卧室。
她打开柜子,里面还有傅朝小时候穿的衣服。
她取出旧衣,双手颤抖,放在脸边,细细摩挲。
她想起小傅朝出生的那个夜晚,她多么辛苦,浑身淌满汗,才将他生下来。
傅朝小的时候,晶莹的小肉手,握成拳头,明亮的眼睛,静静地看向她。
如此可爱漂亮的小孩,成全了她做母亲的愿望。
“小朝。”
一想起傅朝已死的事实,金书书崩溃地跌倒在地,无助地靠在床边,任凭哭声蔓延,回荡在凄冷的傅家公馆。
三年后,黎丽学成归国。
这时她21岁,林易28岁。
林易到北都市鸿飞机场接她。
机场里人来人往,林易手里攥着手机,紧盯她发来的消息。
“林哥哥!”
一声清脆的少女喊叫声,从机场某个角落窜入他的耳朵。
林易四处张望,一个亮丽的女孩提拿行李箱,火急火燎又欢呼雀跃地朝他奔来。
“林哥哥!”
黎丽双手将他环抱住,满面笑容。
“嗯,回来了。”
林易自然地接过她的行李箱,“走,一起回家吧。”
“嗯啦,好!”
黎丽很高兴,手紧紧挽着林易的手臂,走起路来一蹦一跳,像调皮的小孩,“太好了,以后我每天都可以看见林哥哥啦!”
此时的黎丽不仅身高长了许多,肤色也变白了不少,脸和胳膊手臂,白皙细瘦,五官用淡妆恰好地晕染开来,漂亮又自然。
她没有再染头发,而是保留最纯真的黑色,头发用青色绳结扎成麻花小辫,散落在瘦削的背后,显得人很乖巧。
黎丽看周围人来人往,许多人都是亲戚朋友来接机的,也有不少情侣手挽手,走在一起说说笑笑,形容亲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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