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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伯光的作案手法就是先找个茶楼喝茶,故意露富,吸引江湖诈骗团伙,等他们派人过来与他接近,佯装上当,于僻静处把人打得半死,逼问城内的情况。
他自然不会说自己是采花贼,说的是自个儿手头紧,想借点钱花花。
诈骗团伙常年在城中犯事,对城中富户的情况一清二楚,受他威胁便一五一十地说个明白,什么城东有户人家姓白,做粮食生意,家产丰厚,可惜生了个败家儿子,赌博嫖妓斗鸡什么都玩儿,容易上当云云。
田伯光又问他们家有几口人,得知白富户有个掌上明珠,年方十五,样貌美丽,从不轻易露面。
曾有人想找个唱戏的男旦勾搭她,与她通奸,里应外合敲诈白富户一笔钱,没想到白小姐不爱听戏,没能成功。
这样养在深闺的大家小姐,一向是田伯光最喜欢的目标。
他又仔细盘问几句,然后一刀砍了撞自己手里的骗子,尸体往河里一扔,干干净净。
之后,白天若无其事地喝酒,夜里在白家附近踩点。
钟灵秀确认了他的目标后,立刻找地方休息。
半个月了。
足足半个月,十五天,她风餐露宿,没有睡过一个整觉,连厕所都不怎么上,一来野外没地方,二来草纸没带够,不仅瘦了圈,人也馊馊的一股怪味。
她迫不及待地找旅店住下,叫两桶热水洗澡更衣,再吃顿热乎乎的面条,躺平睡觉。
大约一直在路上保持内力运转的关系,身体固然劳累,睡醒后精神却很不错。
没有耽搁,钟灵秀找了家镖局,借纸笔写了封信寄往恒山。
然后采购物资。
从前,她以为行走江湖最要紧的东西是钱、武器、体魄,真正履足江湖后才明白,最重要的是草纸、肥皂和盐糖。
野外经常被迫喝生水,超级容易拉肚子。
幸好她随身带调料,及时补充电解质,不然初入江湖就因为腹泻挂掉,真的会成为武侠女主之耻。
但就算是这样,钟灵秀也没有后悔。
“一碗三鲜烩面。”
她坐在路边简陋的面摊上,遥望远处白宅的绣楼,大声道,“加两个鸡蛋,一个鸡腿。”
“好嘞!”
热腾腾的烩面端上桌,还有个油光水滑的大鸡腿,钟灵秀馋得口水直流,埋头嗦面。
春天的暖阳高高挂在天空,照得她浑身冒汗,她喝口面汤,抹去颊边的汗珠,枯竭的内力依旧在缓慢而坚定地流转。
不知是否是错觉,十五天连续不断的奔波,压榨出了身体更多的潜力。
胃里热乎乎的,面条和鸡腿安抚住了疲惫的灵魂,四肢百骸重新涌现活力。
钟灵秀握紧拳头。
她还年轻,还有的是力气。
“谢谢老板,我吃好了。”
她放下筷子,抹嘴起身。
撒着细土的道路踩起来沙沙的,走过只有浅浅的脚印,只有车辙的痕迹才较为明显。
钟灵秀碾碾鞋底,好像在蹭污渍,余光不着痕迹地扫过不远处的货郎。
他步履灵巧,背脊挺拔,虽然做货郎打扮,视线却从不低人一头,光明正大地观察周围的环境,评判护卫的能耐:脚步沉重,警惕心几近于无,兵刃固然不曾生锈,却离自己很远。
啧,都不怎么样。
于江湖人而言,这是一个极容易下手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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