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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李国庆心里也清楚,依照于爱玲的性格,这丫头片子不可能心甘情愿第接受自己的馈赠。
“其实,我很喜欢那本《林海雪原》,我之所以给你送这一身棉衣,是因为我想用这身棉衣和你换那本书。”
李国庆眼珠子一转,便瞎编了一个理由。
“真的吗?”
于爱玲用一双审视的眼睛看着李国庆,见对方眼神清澈,便也不再怀疑。
“既然这样,那我就收下了,那本书也是你的了。”
告别了于爱玲后,李国庆扛着鼓鼓囊囊的包裹,一路赶回家去。
李青正在外间屋劈柴,见哥哥回来了,便蹦蹦跳跳地迎了上去。
“哥,我听爹说,你去镇上了?你去干嘛去了?”
李国庆摸了摸李青的头,如同变戏法一般,从包裹里掏出一瓶雪花膏。
“去采买东西去了,小妹,这是哥给你带的雪花膏。”
李青接过这瓶雪花膏,兴奋的直接从原地蹦了起来。
“哥,我做梦都想拥有一瓶雪花膏,现在,这梦想终于实现了。”
李国庆又从包裹里掏出了一个米袋子,当着小妹的面打开:“小妹,你再看看,这是啥?”
“大米?我的天啊!
哥,我都快忘了大米是什么味道的了,这稀罕玩意,你从哪弄来的?”
李国庆笑了笑道:“这些都是哥从黑市上买的,今天晚上,咱就用大铁锅焖大米饭,咱就敞开肚皮玩命造。”
李国庆又从包裹里掏出了几件棉衣:“爹,小青,这些棉衣也是我给你们买的,你们赶紧穿上吧!”
这时,李玉忠也从火炕上坐了起来。
“兔崽子,你和爹说实话,这些东西都是哪来的?”
“爹,这些东西都是我换来的。”
“换来的?你别胡说,我听小青说,你临走的时候,就带走了十多斤狼肉,这么点狼肉,能换来这么多物资?”
“不光是狼肉,还有鹿茸,我昨天进山巡逻,还弄到了半斤上好的鹿茸。”
“鹿茸?鹿群不是都在老爷岭里吗?兔崽子,你又进老爷岭了啊?你知不知道,那里面到底有多危险?咱们村历代的猎人,有多少人都嘎在里面了?”
“爹,我只是在老爷岭周边活动,并没有深入到里面去,你尽管放心好了。”
“放心?我放个屁的心啊!”
李玉忠还想说下去,却被李国庆打断了:“爹,你忘了吗?我刚帮助村子击退了狼群,从这里就可以看出来,我还是很有实力的。”
李玉忠见劝说无果,心中也很无奈。
儿子长大了,也有自己的主意了。
物资都分完了以后,李国庆又从包裹里掏出了那把步枪。
本来,李国庆还挺兴奋的。
去了一趟黑市,居然免费弄到了一把步枪。
可当他检查了一番后,却无奈的发现,这把步枪因为没有好好保养,已经报废了。
这把枪虽然报废了,但有些零件还可以用。
所以,李国庆准备把这把枪上,保存完好的部件拆卸下来,装到卫有为那把半废的步枪上。
这样一来,便可以再一次延长步枪的寿命。
米饭熟了以后,李国庆给自己盛了满满一碗,就着肉汤,便猛猛地造了起来。
90年代开始,东北这边普遍都吃大米。
尤其是李国庆,对于大米的喜好,甚至超过了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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