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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5章 帝国特色(第4页)

一亩地产一石土豆,总产量也有三百石之多,前五年还好不需要上税。

三百石就是五千多市斤,这还不够两口子吃,那真是一对猪夫妻了……根据外海各地的汇总,土豆亩产至少在两石以上。

三百亩的产量就是万斤之多,那就足以养活两口,连带生娃所需了。

凡是移珉之人,头一年由朝廷发粮,同时还会发放生活用品,自己背个包裹就可以过去定居。

某皇帝也不会一味展示自己的强硬手段,还是会软硬兼施的。

每个省都有率先移珉的模范府县,朝廷每年都会派前迁过去且表现优异的百姓回来做宣传。

有照片与电影为证,加上绘声绘色的说辞,自然具有极大的诱惑力。

毕竟天下还是穷人占大多数,想过上地主般的好日子是所有穷人的一致愿望。

去海外当地主???在本土田租高居不下的情况下,越来越多的农户选择了这条不归路。

搬过去倒不是会死,只不过可能有生之年都不会返回故土了。

可是随着报纸上说,皇帝在北地大力建设新都城。

未来可能也要搬过去居住,百姓们的抵触心理就大为减弱了。

或许皇帝就把新都当成避暑之地,可毕竟也会过去住一个夏天。

既然皇帝都会去北都,而且前番报纸上也说皇帝亲自过去视察了城市建设情况。

那么自己带着家人过去,也就可以放心一些了。

最简单的想法就是,只要昊菁皇帝去住的地方,条件应该不会太差……是啊!

某皇帝是不会去开荒打野的,还是由百姓们亲历亲为啊!

光是北地、南地还是东地,都欢迎百姓过去定居。

尤其是地广人稀的东地的东海岸地区,大明百姓过去当地主也行,当农场主也行,当渔船船主也可以。

获得了来自二皇子的内部消息,最先过去定居之人,甚至可以一个银币都不掏,就堂而皇之地拥有了一栋荷兰人留下的小洋楼。

新阿姆斯特丹已经更名为“纽要城”

,即“枢纽要地”

之意,过去定居的几乎都是抱二皇子朱祥圳大腿的家伙。

该城的城建状况在整个东海岸最为完善,在整个东部地区也仅次于查理二世时期的新伦敦城(亚特兰大)。

新伦敦城那边的气候比纽要好得多,可惜当初黄廷与郑成功率部围攻该城时,可是弄死了不少蛮夷。

而纽要城当初是荷兰人完好交给郑成功的,没遭到任何程度的破坏,在郑军仔细搜寻之后,并未在城内发现尸体。

故而这里便成了次选的移珉定居之地,也是整个东部的首选之地,东地的首选则是全年入夏的长滩。

长滩本来是座军事要塞,后来随着移珉的增多,逐渐发展成整个东地最为宜居的城市了……:()明末黑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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