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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夜实在是累得发昏,程时玥醒来时,恍惚中还以为自己是在侯府。
那缓缓涌入鼻尖的清淡香气,终于叫她在半睡半醒间打了一个激灵。
陌生的触感,让她差点从床榻上弹起。
手中紧紧拽握着的,是一件男子的素色丝绸寝衣,已经被她抓皱了,似乎在替自家主子对她进行控诉。
程时玥脑瓜子“嗡”
了一声,意识到自己坏事了。
她有个坏习惯,睡觉时手里总得抓着些什么。
小时候她与娘亲睡,便总死死抓着娘亲的衣襟不放,惹得娘亲总开玩笑,要将她早早些嫁出去,让她今后的夫郎也尝尝个中滋味。
大抵是昨夜实在弄得太晚,这殿内的熏香又太过好闻,极致的疲累之后,她竟就这么不顾礼数地昏睡了过去。
以至于今晨谢煊起身早朝,她还恍惚中还以为是在儿时在娘亲怀里,竟忘了身份尊卑,抓住殿下身上穿的寝衣一顿乱蹭。
依稀间想起天还未亮时,半睡半醒间,她还似乎听见头顶传来一句:“松手。”
但她压根没听进去,甚至还朝他耍起赖来,以至于他最后急着上朝,只好来了招“金蝉脱壳”
。
所以就有了手中这件皱巴巴的寝衣。
很后悔,很想晃一晃自己的脑袋,看看里面是不是进了水。
抬手真要晃一晃,屏风后适时传来延庆尖细的声音:“程姑娘,您可是醒了?”
“……是的,延庆公公,我醒了。”
这会儿她声音软糯又干哑,回响在宽阔的寝殿中,又重新传入她耳尖,激得她一颤。
她忙咳了两声,道:“公公,殿下可是上朝去了?”
“殿下勤政,自然是上朝去了。
殿下走前吩咐奴才,要伺候好您洗漱出门。”
说罢,有内侍送来成套的妆奁,脂粉很是厚重。
程时玥从不以浓妆示人,正有些纠结要如何婉拒延庆公公这番安排。
直到她一扫铜镜,便忽然什么都明白了。
昨夜他听了她的,脖颈的确没留下什么,但手臂的肌肤实在太过柔嫩,谢煊只是稍稍用一点力,便留下了握痕。
她红着脸,铺了几层这很厚的脂粉,才堪堪将手腕上的握痕遮住。
延庆在外头等她梳洗完,又恭恭敬敬道,“程姑娘,镇西王毕竟乃有妇之夫,殿下念您不便与他私相接触,又无暇出宫看顾,便命奴才将您昨日收留的小狗养在了宫中。”
竟是他亲自叫延庆安排那小狗,程时玥有些不可置信:“可这……实在是太叨扰殿下了,我,我能想出办法的……”
“这便是程姑娘多虑了,殿下是仁德宽善之人,东宫偏殿里多养条狗,又能碍什么事?”
延庆和蔼地笑,“那狗倒很是亲人,奴才派了专人伺候着,您今后每日办完了差,便可去看它。”
想起昨日,他分明是在嫡姐等人的催促下匆匆入了清风明月楼,却仍有心关照那小家伙,心中便是一软。
殿下总是嘴上不说,很多事却都看在眼里。
手中的寝衣仍静静躺在那儿,沾染着他的气味,叫程时玥突然莫名安心。
他为储君,本无义务为臣下解决此类琐事。
可他依旧关照了她救下的小狗,在不经意间替她圆了童年一个缺。
她的小狗,终于不用再被随意地逐出去,任人生杀践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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