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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很忙,懒得跟他打字,直接一通电话拨了过去。
“就非得凑着今天是吧,大哥?”
没好气道。
男人在电话那头倒是心情很好的样子,“只有今天空,后几天要去浙赛。”
管他什么这赛、那赛的,何时雨今天没心情。
花店老板刚说了她的出勤率问题,因为陆陆刚上小学的事她先搪塞过去了。
要是再缺席,怕是明天就得卷铺盖滚蛋。
“我在花店这边,走不开。”
她道。
顾非然沉默了一会儿,“一捧厄尔多瓜玫瑰,你立刻送过来。”
何时雨对他临场发挥的能力,着实佩服。
当然,更佩服的是,顾非然的钱就像随便印出来的那样,怎么烧都烧不完。
她俯下身子,在水培玻璃瓶中,挑选出最大最嫩的玫瑰株,为他做了一捧花束。
玫瑰的倒刺不小心划伤了她的指腹。
何时雨忍着痛把最后一株插好,随后便去拿生理盐水消毒。
却在回来的路上,远远的,被绿茎上挂住的几滴鲜血,吸引住视线。
记忆闪回,当年何斌爱在野荡口垂钓,时常一天无鱼。
何时雨有次没考好,恰巧赶上老爹空军,那天她整颗心都悬在空中,没下来过。
何斌从路边掐了朵野玫瑰,扔到了地上。
他抚着胡子拉碴的下巴,看向何时雨道:“太突出了,会被掐尖儿。
要学会藏锋。”
何时雨能听明白,她爹在安慰人。
但说了等于白说,她又不是故意考不好,让着别人的。
后来,便总觉得何斌是在给自己菜找借口,钓不上鱼来,难道是他自己不想让鱼儿上钩?
直到某日,那野荡口上来的鱼又肥又美,何斌舒服地伸了个懒腰:“总算把小鱼儿熬长大了,都跟我回家。”
是夜,何时雨在厨房看老父亲操刀杀鱼,他没头没尾地来了句:“知道人为什么要藏锋吗?”
“怕被人惦记上?”
她道。
何斌转身,把沾满鱼血的刀在她面前转了转,何时雨嫌弃地转过头去。
“人的一生很长,但真正能够翻身的机会很少,一旦错过,就会变得平庸。
锋芒展露,要配好时机。
一是贵人相助,二是自我的修炼。
...
一个踉跄,陶椿终于在颠簸中恢复了意识,她穿着一身红嫁衣捆在牛背上,牵着喜牛的男人正在往深山里走。陶椿困在这具身体里半月有余,这具身体的正主是守皇陵的陵户,十岁出山上学堂,十五跟着当厨妇的姨母在主家生活。十九岁这年,她喜欢上山外一个男人,父母得知消息后在山里给她定下一门婚事,对方同为陵户。她不愿意回深山守陵,想在山外跟喜欢的男人成亲。但陵户从出生就拿朝廷俸禄,生来就担着守墓的责任,未经朝廷允许不能私自出山,更不能在山外生活。她若执意不回山,全家都要削籍为奴去守地宫,就连收留她的姨母也落不着好。婚期越临近,她越是抗拒,愤怒之下竟吞药而亡,留下个烂摊子丢给姨母。陶椿摁下复杂的心绪,她伏在牛背上咳一声,牵着喜牛的男人停下步子。邬常安解开绳索,看她眉目清明,他面无表情地劝说你我同为陵户,出娘胎就在墓前,死了都要埋在深山里,山外不属于我们。不要再做伤害自己的蠢事,活着多好。陶椿粗略地打量他一番,这人在山里估计跟人打交道少,装相都不擅长,讨厌的情绪都挂在脸上了。陵户在深山里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有俸禄,有祭田,还不用交税,每日除了种地就是在山里转转,防火防贼再做做洒扫种种树,实在是个避世的好去处。魔蝎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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