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荏苒年华第十六章(3)
她们默默喝着酒,再没有说话。
当然,在这样震耳欲聋的的音乐声中,根本无法交谈。
可是听凭这样的音乐包围,却没有听摇滚乐应有的投入与激动,她们平静无波地相对坐着,喝着红酒,也显得有几分怪异。
然而任苒和苏珊全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只是沉浸于不同的回忆之中,将那个鞭炮声响得无止无歇的世界拒之门外,享受着那一段属于她们的时光。
“你并不幼稚,可你确实还是个孩子。”
“当一个心地坦白的孩子没什么不好。
“小姑娘,我给你一点儿忠告,不要随便跟男人去酒吧,那样很危险。”
“不知道为什么,看你伤心,我忍不住会想,简直是罪过,还是先哄哄再说吧。”
“你喜欢上的是一个陌生男人带来的神秘感觉。”
“你实在太天真,太小,我喜欢你,所以决定对你慈悲。
我不会引诱你陷得更深,更不会带你回酒店房间。
那不是你要的,也不是我应该给你的。”
随着这张专辑复活的记忆如潮水般汹涌而来。
那样的如呐喊般的歌词、激烈的曲调、嘶吼的演唱、外露的情怀,原来正是契合着青春期冲撞而无处安放的**。
当她不再年少,不再拥有对着初次恋爱上的那个男人的勇气时,怎么可能不感慨万千。
专辑循环播放着,不知不觉间,一整瓶红酒已经被她们喝得涓滴不剩。
苏珊摇晃一下酒瓶,站起身去关了唱机,咖啡馆内陷入突然的寂静。
她咯咯笑了:“任老师,你看着斯文,酒量真不错。”
任苒撑着头,也笑了。
“马马虎虎,有大半年时间,我每周都去酒吧喝酒,大概能算半个酒鬼。”
“你以前去听他们……我是说深黑乐队在酒吧演唱,对其中的哪一个人最有印象?”
“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进咖啡馆时听到的那首歌,至于乐队成员,”
她侧头回忆,只记得那是由主唱、吉它手、贝斯手和架子鼓组成的一只乐队,四个成员通通做朋克打扮,头发用发胶胶得竖起,戴着耳钉,穿着皮夹克与破旧的牛仔裤,酷劲十足,可说到他们的具体面目,她只得招认,“想不起来了。”
“那首歌是歌词是主唱阿风写的,作曲是吉它手阿恒。
他们四个人中要说到才华,应该是这两个人最厉害了。
可惜他们都很早就不玩乐队,阿风开了汽修厂跟酒吧,现在只偶尔在他店里抱吉它唱首歌,阿恒去经营了一个小园艺公司,鼓手小乐去国外留学,再没回来。”
“一直坚持做地下乐队的确很难。”
“当时迷玩乐队男生的女孩子不少。”
苏珊似乎打开了记忆,“我后来才知道,这种女孩有个专门称呼,叫做骨肉皮,名声很滥,唯一的爱好就是收集摇滚乐队成员,可以跟所有人混在一起,只图打进那个圈子。”
任苒讶然,“Groupie,这个词在西方很流行,我不知道国内竟然也有。”
“我认识的一个朋友后来笑我,说我可以算是资深骨肉皮。
可是当年,我想法真是单纯啊,完全没有那些念头,只知道那个男人我喜欢,他做什么的不重要。
跟他在一起,我有说不出的开心,唯一的愿望就是想要永远跟他在一起。”
这句话让任苒很有感触,同时酒精也让她松驰下来,头一次有了倾诉的愿望,“我就是在听那首歌的时候喜欢上了……一个男人,反正我们总会在那个年龄喜欢上某个人,不管他唱不唱歌。”
“是呀。
我认识他的时候,只19岁。
我从来就不是读书的材料,高中毕业后没考上大学,索性从家乡那个小城市来到省城,上了一个所谓艺术学校,跟着一帮退休话剧演员学形体学表演,发发明星梦,业余时间在咖啡馆打工。
他来喝咖啡,我一下就喜欢上了他。
我当时的老板是台湾人,被我的疯狂劲头吓到了,说恋爱中的女人真是可怕,哈哈。”
重回1990的方辰,看到此时,大地一片苍茫,万物生机勃发,不由的说道我来到,我看见,我征服!这注定是属于方辰的时代,他是科技的巨子,财富的主人,在他...
洛奇带着机械师的面板,穿越到了剑与魔法的世界。于是这个世界发生了一点变化。手持步枪的骑士踏上了战场,魔镜般神奇的手机风靡了古老的帝国。歼星炮悬浮在了所有人的头顶。洛奇看着麾下如海的机械军团,又看了看向他传教的牧师。圣光?圣光他有几个师啊?...
倚天屠龙任逍遥!天龙独步纵江湖!龙蛇演义震天下!。。。。。。穿梭诸天万界,追寻武道真谛...
...
重生回到末世前,一切的悲剧都还没有发生。她提前将玉坠空间拿到手,囤积物资,解救真闺蜜,踹掉未婚夫,揭露绿茶妹妹的真实身份和面目,带着母亲和舅舅一家修炼她要抛去上辈子乖乖女的形象,哪怕成为大家口中的坏女人,都在所不惜!只是这个突然闯进自已世界的痞子是怎么回事儿?初次见面,林佑抬手托起了她的下巴,叫什么名字?李晴猛地一甩头,甩开了他的手,你妈妈没有教过你吗?问别人名字的时候,先报上自已的名字。林佑轻笑着抓住了李晴的手,我叫林佑,林家老四,所以,跟我见长辈去吗?李晴无语,有病吧...
关于柴大寿的新生之旅东京复仇者热血高校热血街区等热血作品的世界想塑造一个全新的柴大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