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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旧日篇章“恢复得很不错,对么?主君……
星光蒙照下的原野于静谧之中氤氲着生机,日夜不息的流水被镀上一层绚丽的银鳞,仿若巨蟒的躯体在徐缓挪动。
两座高塔之间的白石塔桥上,两位龙族主君默然并肩而立。
这个位置视野极佳,众星拱月般围绕圣白宫排布开来的低矮建筑一览无余,更远处的新田与纯粹的绿野划开清晰的界限,大小不一深浅各异的色块毗邻而布,亲密无隙。
这是第一批从城邦迁来的住民,龙族与龙仆的数量几乎对半开,随着时间推移,往后还会有更多的龙与人到来。
千流南下之地的富饶土壤、群山为盾的优越地形,再加上开明善治的主君,足以让一座繁荣兴盛的王都在此扎根散叶,福泽后世。
当然,主君还需要时间慢慢成长,而彻底转变龙族根深蒂固的独尊观念、从根本改变两族关系并提高龙仆的地位也需要非常漫长的时间。
或许漫长到——戈利汶都不确定自己能否活着亲眼见证两族达成真正和睦局面的那一天。
虽然这股希望才刚萌芽,但千流王庭有一位身上龙命累累、实力难以估量的王后,抛开他的屠龙理念是否过于激进这点不谈,这样的存在本身就是人族在龙祸中最大的权重砝码,让天平不至于完全倒向五君并立的龙族。
新君加冕,目之所及的每家每户都用铁、铜或木制的灯杖挂起了水晶灯,绚烂耀眼的各色龙焰储于其中,被吹拂成了风的形状,摇曳不止。
角鹰都憩息在浮空的风神殿上,仅有一只还时不时滑翔出来,在两位主君头顶无声地盘旋一阵子后,这才拍拍翅膀飞回栖身之处。
赫兰极目远眺,敏锐地注意到,这正是白天杵在一旁盯着阿弥沙与他接吻的那只巨鹰。
鹰崖城的巨鹰被绿龙主君通过血契强行转化后,头部长出了黑褐色的龙角,并不显眼,乍一看就像是猫头鹰的耳羽簇,将那原本英姿勃发的威猛样貌都钝化了几分。
而那只对他异常关注的巨鹰与同族都不一样,其龙角上有一圈圈亮丽的金纹,看得出特别受到卡拉提的宠爱,或许它正是鹰群的领袖。
刚刚在来时的路上,他向戈利汶询问了风神殿外那十二尊巨鹰塑像及鹰王骨的由来。
蓝龙告诉他,鹰王的体型比一般巨鹰更大,实力也更为强悍,它们是风暴阵的阵眼,能够独自开启或瓦解狂暴的风阵。
巨鹰有可能被风吟者之外的存在驯驭,而鹰王却只与鹰崖城的王族共生。
据说王室每迎来一位新生儿,鹰王就会同伴侣诞下一枚卵,所有王室成员从小就拥有一只鹰王作为共生伙伴。
但阿弥沙没有,他与他的共生伙伴彼此错失了。
那只巨鹰或许等了他很久很久,直至它在翡翠王庭的猛烈攻势下为守卫家园而亡。
戈利汶还说,他们在鹰崖城清理残骸的那几日,阿弥沙每天都会朝不同方位射出由疾风魔铸而成的风箭。
按理说,那些速度无与伦比的风箭早已走遍整个罗塞瑞尔大陆了,可是没有一支得到过回应。
由此他的龙仆确定了,鹰王的血脉确实已经断绝。
它们与共生伙伴生死相随,最后留在世间的痕迹仅剩十二具未在龙焰炙烤下化为灰烬的骨骸。
“风神殿铸入了你的龙晶,你就是这世上除他以外唯一可以独自开启或瓦解风暴阵的存在了——巨鹰都要集群布阵才能做到呢。”
戈利汶说这话时,他心里涌动着一种微妙的感觉。
就好像,自己成为了阿弥沙的共生伙伴。
他们已经是伴侣了,阿弥沙对他的感情毋庸置疑,就算他们之间隔了一个银龙,他也相信阿弥沙的私心之中肯定糅杂着几分对自己的真心。
但是,比起需要侍奉的主君、提供温存的伴侣,被当作并肩而行的伙伴更令赫兰心潮澎湃。
“你想从哪里开始听?”
夜色之中,发了半天呆的蓝龙主君忽而开口。
“我想知道阿弥沙的一切。”
他转身望向蓝龙,表情诚挚。
“你这要求有点高啊。”
戈利汶不由得咋舌,“我哪能知道他的一切,我连他跟银龙什么时候好上的都不知道!”
糟糕。
一时嘴快又踩着小银龙尾巴了。
蓝龙主君下意识地偷瞄身旁的人一眼,旋即回身朝后边几名提灯的龙仆摆摆手:“你们都退下吧,灯留着就行了。”
“是,主君。”
龙仆垂首齐声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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