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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以为我不知道,当初那臭小子就是为了你才来找我要版权的?如果不是你几年前突然带球跑了,片子早就已经出来,还能耗到合约到期?”
这倒也是实话,当初要不是林跃跟魏知南说她喜欢《胭脂》这本书,锦华也不可能去买下版权,林跃几年前离开邺城的时候其实已经立项,导演和主创班子基本都搭好了,结果临开机前林跃放了鸽子,之后这个项目就一直搁置了,无人再提。
林跃被老太太怼得一句话都答不上来,走的时候都是灰溜溜的,回去路上她始终在思考这个问题。
其实从本意来说林跃不喜欢混娱乐圈,但她(本章未完!
)
569胭脂
挺喜欢演戏,何况《胭脂》还是她一直想尝试的角色,但复出对目前的她来说有些不切实际。
等肚子里的孩子出生,她就是一拖二,作为两个孩子的妈妈精力有限,当然,可以找月嫂或者保姆帮忙,带孩子的事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可是身份呢?
演员看着光鲜亮丽,但其实就是戏子。
很多艺人但凡嫁得好一点,结婚之后都会立刻息影,在家相夫教子,何况魏家这种家底,顶着“魏太太”
的名头再出来抛头露面演戏,因为剧情需要免不了会跟男演员有些亲密的肢体接触,说出去总不好听。
林跃思来想去,觉得行不通,也自知魏知南不会同意,可晚上躺在床上越想越不甘心,爬起来给魏知南发了条微信,本来想琢磨点婉转的措辞,但扭捏半天也没想到合适的,干脆就开门见山了。
“我想演《胭脂》!”
微信发过去,隔了二十来分钟魏知南才给她回了电话,上来不是问演戏的事,而是问:“怎么还没睡?”
那会儿已经快十二点了。
“你不也没睡嘛!”
“我晚上有饭局,结束之后又开了个会,倒是你,大晚上不睡觉,琢磨演戏的事?”
或许是那边太安静了,又是深夜,魏知南的声音听上去冷冰冰的。
林跃也不知为何,心里就觉得有些委屈。
“我也不是来征求你的同意,我就是通知你一声,我要演胭脂,行了,你先忙,我挂了。”
林跃二话不说就掐了电话,之后抱着膝盖坐床上。
嗯,我要复出,我要演《胭脂》!
她嘴里默念,又像是在给自己打气。
魏知南是隔天回邺城的,到家一眼就看到了桌上扔的一本《胭脂》,书页已经被翻旧了,里面用不同颜色的笔做了很多笔记,下面压了本笔记本,打开,全是林跃写的人物小传。
这是她之前拍戏的习惯,每次看完剧本之后都会给剧里面的主要角色写人物小传。
魏知南看了一段,写的正好是胭脂的部分,嗯,怎么说呢,无论语言还是文笔都算一般吧,就连字迹也并非很漂亮的那种,但看得出态度十分认真。
“喂,你怎么偷看我的东西!”
林跃不知从什么地方冲了出来,一把抢走了魏知南手里的笔记本。
魏知南抬头瞄了她一眼。
“真想拍?”
“废话!”
“那就拍吧!”
“啊???”
569胭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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