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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我现在还不睡懒觉了,天天和吉吉,也就是我的狗一起早起跑步。
我追它屁股后头,时不时停下,弯腰给它捡屎……
——哈哈哈,吉米,我真没办法想象你给狗捡屎的样子。
——嘿,这才哪到哪啊,我沿途还会主动和人打招呼唠嗑呢,‘哎呀,你家狗看着也是棒棒哒,皮毛真光亮!
平常都吃的什么粮啊?办美容卡了吗?一个月去几次?’哎哟,这么想想真是太操蛋了!
操啊,我怎么把日子过得跟家庭妇女似的。
基于以上采访内容。
当凯尔文发出邀请,詹姆斯很快答应,还兴冲冲跑过去,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一件事。
毕竟,家庭妇女鼓起勇气,重回一个很棒的工作岗位时,总会对未来充满不切实际的期待。
但问题是,一向知道凯尔文不靠谱,可万万没料到,这人能不靠谱到这个程度。
那一天晚上,浓妆艳抹,打扮得堪比变装皇后的吉他手转过身,兴冲冲地朝他挥手:“快来!
快来!
亲爱的,再有一分钟,我们就上台了。
你喜欢长裙,还是短裙?鞋子什么码?我帮你去借双高跟鞋!
对了,口红喜欢什么色号?”
也曾浪到飞起,如今却对外声称‘年近三十,也开始要脸要面儿’的金发主唱这一刻只想自戳双目,转身就走。
他心想:“卧槽,哥们!
你他妈找我当主唱时,可没说是这样,这样……的一支乐队啊。”
哪怕凯尔文组织这场临时演出,目的仅仅是测试大家能不能配合,所以,现场只有不到五十名观众。
但和日常生活的随意妄为不同,一向对演出、对观众都有着极强责任心的詹姆斯最终还是强忍着生理不适,仓促地套上一条不是特别合身,但银色亮片、灯光下,足以闪瞎狗眼的紧身、性感风格连衣裙,站上了舞台。
全程演出……应该还行吧。
詹姆斯在满腔懊恼中唱完了预订的七八首歌,就扔了话筒回后台。
“太棒了,吉米!”
吉他手凯尔文冲回后台时这么喊。
“哦。”
詹姆斯飞快地换回男装。
“我们以后一定会合作愉快的。”
“……我不这么想。”
“啊?”
“你们还是另找主唱吧。”
虽然挺想找个乐队一起玩儿的,但詹姆斯早就不想穿女装了,自然也就根本不想加入什么变装乐队。
所以,演出结束,拒绝了凯尔文的热情挽留,他闷闷不乐地回了家。
如果仅仅是这样,那也就没后续的事情了。
可到了晚上的时候,詹姆斯犹犹豫豫地向兰斯倾诉了一番。
除了小丑乐队改名叫Badgirl,并且成为一个变装乐队的事,还包括后来……凯尔文又打了二十多个电话,反复哀求他去当主唱的事。
最后,他眨巴着漂亮的绿眼睛,不好意思又踌躇地问:“你说我要不要去啊?好难决定的。”
兰斯一贯不解风情,又特别烦那个天天朝吉米告白的凯尔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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