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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悉正在厨房里煮面条,浇头是鸡蛋饼切成的细丝,以及剩下的蔬菜鳕鱼汤。
听见客人要见自己,便说:“请稍等一下,我这里的主食马上就好了。”
闵悉将面条准备好,和小迭戈一起端着送到餐桌上。
闵悉一出现,众人的视线就全都落在了他身上,因为他们也从未见过真正的中国人。
男爵开口问:“你就是今天的厨子?叫什么名字?你来自哪里?会说拂朗机话吗?”
闵悉点头:“会的,阁下。
我叫闵,我来自中国。
今天的饭菜都是我做的,请问还合大家口味吗?”
男爵满意地点头:“十分美味!
桑维斯先生找了个好厨子。”
桑维斯不敢把闵悉认成自己的厨子,连忙说:“男爵阁下,闵并不是我的厨子,他是我的租客,临时来给我帮忙的。”
男爵赞许地点头:“来自东方的美食果然非同凡响,一如马可·波罗游记里说的那样。”
闵悉没读过《马可·波罗游记》,自然也不知道马可·波罗是怎么说的中国饮食:“谢谢您的夸奖。”
男爵又说:“你的拂朗机话说得也很不错,你也是一位探险家吗?”
闵悉笑笑:“算是吧。
这是我做的面条,也是今天的主食,请诸位慢用。”
他将手中的面条放在客人面前。
面条这种东西是拂朗机人从未见过的,他们只会用面粉做面包和饼干,意大利人从中国学会了面条的做法,也学得有点不伦不类的。
所以当面条放在他们跟前时,他们都很惊诧。
“这是用什么做的?”
男爵问。
闵悉回答:“就是小麦粉。
请各位尊贵的客人品尝。”
男爵很好奇,原来小麦粉还能跟汤这么配着吃,真是见所未见,看着有汤,他便用勺子去捞面条,结果一根都没捞上来。
闵悉建议:“面条用叉子吃比较合适。”
男爵突然问:“在你们中国,吃面条用什么?”
闵悉笑着回答:“我们中国人吃饭,用的是筷子。
筷子是用竹子或者木材削成的两根小木棍,它有一定的使用门槛,需要通过练习才能使用,一旦学会了,以后不论吃什么都非常方便,包括最滑溜的豆子。
有点类似于人手指的延长。”
在座的众人都抬了抬眉毛,表示很新奇,不过纷纷听劝选择了叉子去吃面条。
闵悉趁机告退,还行了一个标准的绅士礼:“各位请慢用。”
餐桌上的人开始用叉子吃面条,叉子肯定没有筷子好使,但好在也能捞起来。
除了麦粥,他们还没有吃过湿的主食,全都是干面包、饼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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