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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写字时,握笔的姿势十分重要,如果用力不对,字写的稍微多一些就十分吃力,不出几年手腕就会吃不消,到时候再拿笔可就难了。
所以你们一定要注意利用‘按、压、钩、顶、抵’的方式将笔固定,确保五根手指各司其职····”
周夫子拿起毛笔向他们演示,丑蛋听的无比认真。
读书识字对他来说没有一丝困难,难的地方就在于写字。
上辈子用习惯了硬笔,这软绵绵的毛笔到了他的手里就不听使唤。
偏偏科举上面第一重要的就是字了。
上辈子他在博物馆里看到的状元试卷,字写的跟印刷出来的似的,足以证明字的重要性。
毕竟考试的时候阅卷人第一眼先看到的就是字。
如果字写的不堪入目,那么你的卷子写的再好,阅卷人也没耐心再看下去。
所以这字,是必须写好的。
除了赵行之外,他们的年纪还小,周夫子并没有急着让他们下笔,只让他们先学会握笔的姿势,然后蘸水写在桌案上,他再根据情况给他们一一调整。
这样的结果也是王学洲乐见的,毕竟纸张是真的太贵了,能先不浪费对他来说也是好的。
蘸水之后,他开始在矮桌上下笔,可惜手拿上了毛笔之后就不听指挥了,横撇竖捺被他写的跟蚯蚓似的。
周夫子看到后上前纠正他的姿势:“手腕保持自然,不要僵直,手掌、手指保持一条直线···”
有了周夫子的纠正之后,他再下笔的时候果然没有那么艰涩。
“孺子可教也!”
一天下来,周夫子对这个新收的学生满意极了。
到了散学的时间,夫子一走吕大胜就嗷嗷叫着往外冲,活像是要出栏的小猪。
郑光远和夏千里也收拾的飞快,争先恐后的往外走。
今天的任务终于完成了!
一瞬间学堂里面就剩下了齐显、赵行和王学洲三人。
“咱们要不要出去玩?”
王学洲有些兴奋,他终于不用求着爹娘带他出门了。
齐显摇头:“我要留下来再学一会儿。”
他家三代单传,为了供他读书,他爹娘和爷奶卖掉了他的姐姐。
他丝毫不敢浪费这得之不易的机会。
赵行见齐显如此用功,自然也不甘落后:“我也不去了。”
好家伙,他这两位同窗竟然都是卷王!
可上面的字他连蒙带猜几乎认识的差不多了,练字夫子也说了年纪还小一天不要练习太久,伤手腕。
他可不想在这里干坐着,于是他果断开口:“那你们在这,我出去一趟买点东西。”
赵行看着他:“你自己出不去的,学堂原本不允许留宿,是夫子看我们离家太远,这才破例将学堂里的杂物间收拾出来给我们住,但为了防止我们乱跑不安全,夫子说了,一个人无事不允许出门,真有事可以找小吴帮忙。”
·····
年纪可真是个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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