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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要闻着烟味入睡,她倒宁愿冷着点,大不了多盖几床被子。
看见女儿乖巧懂事的模样,孟氏红着眼拉起女儿的手,想了又想,还是忍不住含泪道:“咱们家也没什么好东西,比不上侯府,你若是觉得委屈”
赵明笙:?
她的余光瞥了眼那些放在京中能让贵人抢破头的名花贵草,这些还不叫好东西的话,那什么才是。
“不委屈。”
少女眉眼弯弯,笑着说:“有这么爱我的娘和爹爹,女儿一点都不委屈,女儿很幸福。”
侯府虽然家大业大,但在那里生活了十几年,赵明笙除了在祖母身旁感受过家人的温暖,其他时候都是爹不疼娘不爱,赵家虽没有高宅大院,仅有的三四间瓦舍却让赵明笙第一次切切实实感受到家的温暖。
这里有疼她的爹和娘,还有关心她的哥哥。
她是真的真的很喜欢这一家人。
“不过,我确实是有在京中常住的打算。”
赵明笙话音一转,挽住孟氏的手臂道:“京中的屋里可以烧地龙,即暖和还没有烟味。”
孟氏愣了一瞬,只当她还是想回侯府住,心中难过片刻,但很快牵强起笑容。
“好,只要是你想做的,娘都支持。
过不了多久就要入冬了,这些日子娘又为你缝制了两套冬衣,你收拾行李的时候记得带上。
有空的话多回来看看娘,娘就很开心了”
怕女儿看见自己眼中的不舍,孟氏的头越垂越低。
这语气可一点都听不出开心,一旁的赵父担心的看向自己的妻子,欲言又止。
赵明笙眨了眨眼,“什么回来看娘啊,娘你不和我一起去京城吗?”
还在隐隐难受的孟氏不可置信地猛然抬头。
“你是说”
少女亲昵的挽住母亲,像只小猫似的蹭了蹭,“一家人当然要整整齐齐啦,难道爹娘不想陪我一块去京城吗?”
回到赵家的这些日子里,赵明笙慢慢知晓,其实赵家并不是土生土长在青山村,而是十几年前搬来的外来户。
赵父年轻时便喜欢钻研医术,除了四处云游学医问诊救治病人以外,还喜欢天南海北的去采集一些比较珍贵的药材。
有一年秋汛,黄河大决,水淹三省。
身为医者的他主动前往救灾,遇到了全家罹难,独活一人的孟氏。
后来在一些因缘巧合之下,两人从相识相知走到了相恋,很快便育有一子。
赵清越满周岁那年,为了追求更高的医术,赵父来到青山村向一位归隐的医圣拜师学艺,孟氏也十分支持他的理想,举家搬迁,暂居青山村。
后来医圣驾鹤,继承了医圣衣钵的赵父原本打算在青山村守孝三年后就离开此地,却没想遇到了抱错孩子一事。
赵家夫妻俩一直期盼着抱错孩子的那家人能发现,早日将孩子还回来。
可一年过去了,三年过去了,五年过去了
明知道不可能等来自己的孩子了,但孟氏还是坚持住在这小院里,就算是近乎于零的可能,她也不想放弃,万一有一天对方发现孩子不是自己的,还能凭着这个地方找过来。
一晃就这么十五年过去了。
但是皇天不负有心人,她终于等到了自己的亲生女儿。
孟氏拍了拍女儿的手背,很是欣慰道:“你能有这份心,娘就已经很满足了。
娘也很想和你一起去,只是”
孟氏话说到一半,犹豫了一下,抬头看向自己的丈夫。
赵父明白妻子在犹豫什么,女儿一人尚可以住在侯府,他们一家人若去了还住侯府算什么,若是要单独买宅子,京城那寸土寸金的地方,以家中现有的这些积蓄,还买不起。
赵清越也不是只会读书,不通人情世故的书呆子,他将自己通过写话本赚来钱都拿了出来,但和买一座宅子的钱相比,还是杯水车薪。
就在一家人都一筹莫展的时候,赵明笙清了清嗓子道:“那个其实我已经在京城买好院子了,是套二进二出的,足够我们一家子住。”
此话一出,全家人都愣住了,他们瞪大眼睛盯着面前一脸无辜的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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