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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种望着他瘦削的背影,在血色夕阳中拉得很长,孤独而倔强。
忽然间,他明白了。
勾践不是累了,是怕了。
怕复仇之后,人生再无目标;怕雪耻之后,生命再无意义。
十六年的忍辱负重,十六年的卧薪尝胆,这一切已经成了他生命的一部分。
当这一切结束,他该如何自处?文种深深一躬,转身离去。
他知道,自己永远无法完全理解这位君主,就像鱼无法理解飞鸟。
他能做的,就是竭尽全力,助他完成这场复仇。
无论那之后,是怎样的空虚。
三个月转瞬即逝。
会稽城外的校场上,六千精兵列阵肃立。
他们身着新制皮甲,在阳光下泛着暗沉的光泽;手持戈矛,枪尖闪着寒光;腰佩短剑,剑柄缠着防滑的麻绳。
这是从全国十万丁壮中精选出的勇士,个个虎背熊腰,眼神锐利如鹰。
更难得的是,他们眼中都有一种光——那是知道自己为何而战的光。
三个月残酷训练,淘汰了近千人,剩下的都是百战精锐。
他们同吃同住,同练同息,结成了超越血缘的情谊。
他们是越国的矛,是勾践的剑,是复仇的火焰。
范蠡、太甬立于阵前,向高台上的勾践行军礼。
两人皆着戎装,甲胄在身,威风凛凛。
“禀大王,王卒六千,整训完毕,请大王检阅!”
勾践今日一改平日简朴装扮,身着玄色冕服,上绣日月星辰,山龙华虫;头戴九旒玉冠,垂珠摇曳。
他按剑而立,虽身材瘦削,却自有凛然威仪。
十六年的屈辱,没有压弯他的脊梁,反而淬炼出如剑般的气质——宁折不弯,锋利逼人。
他缓步走下高台,靴子踏在夯实的土地上,发出沉闷的响声。
士兵们屏息凝神,目光随着他移动。
他走得很慢,很稳,走过每一行队列,仔细看每一张脸。
这些面孔大多年轻,有些还带着稚气,但眼神坚定。
他们来自越国各地,有农夫,有渔夫,有工匠,有商贩。
三个月前,他们还是普通人,为生计奔波,为家人操劳。
三个月训练,将他们锻造成战士。
而今天,他们将踏上战场,去完成一个国家的复仇。
“你,”
勾践在一个士兵面前停步。
那士兵很年轻,不超过二十岁,脸上还有未褪尽的绒毛,但眼神已如老兵般沉稳,“为何从军?”
士兵挺直胸膛,声音洪亮,在寂静的校场上回荡:“为报父仇!
我爹死在槜李之战,我娘哭瞎了眼。
我要用吴人的血,祭我爹在天之灵!”
勾践点头,继续往前走。
在下一个士兵面前停步:“你呢?”
这是个三十岁左右的汉子,脸上有道疤,从眉骨斜到嘴角,让他看起来有些狰狞:“为复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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