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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随安大学时候,最大的坏毛病,也许就是喜欢逃课吧。
早八是能逃就逃的,剩下的选修课,没有机会也要创作机会去逃课。
和宋仲行在一起后,简随安还有点惴惴不安,怕他那种老学究一样的做派把她管的死死的,彻底断了她的这股不正之风。
没成想,他居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对她逃课这事,没怎么兴师动众。
简随安大为不解。
当时,她左思右想,最后心里还小小的甜蜜了一下,想着,是不是因为他们在谈恋爱呀……
越想越脸红。
不过话又说回来,她虽然逃课,但也不是为了什么不务正业的事,她就是单纯困,想睡懒觉。
而且她期末突击一下,能保证不挂科。
所以,宋仲行也就随她去了。
上学的时候,她就住在校外的公寓,面积不大,一百平出头,两室一厅,每天去学校,大概十五分钟左右的路程。
这房子当然是他给的,但他却没直说,只是告诉她:“这里安静,设施齐全,平时也有人照应。”
还有一位阿姨,每周来两三次,负责打扫、洗床单、买菜、做饭。
她做的饭菜,尤为合简随安的胃口。
简随安当然知道,这是宋仲行特地差人选的,所以她为表感谢,搂着他的脖子,亲了他好几口。
他当时既无奈又好笑,捏了一下她的下巴:“这是什么谢法?”
然后又被简随安奖励了几口。
在这个家里,简随安最喜欢的,除了他,便是每次能舒舒服服泡澡的时刻了。
冬天的时候,晚上,在外被冷风吹了一天,能回家泡澡,最是惬意。
水面被灯光照得亮亮的,像一池融化的月光。
简随安泡在热水中,腿弯着,脚趾露出水面。
粉色在水下轻轻摇晃。
那是她昨天才涂上的脚指甲油的颜色。
粉色的。
像海棠花瓣的颜色。
她精挑细选了半天,才买下的颜色。
她怕红色太招摇,太明显,太艳;怕蓝色太亮,不衬她的肤色;怕紫色太闷,显得暮气沉沉。
更怕他觉得她不好。
她把脚又往水里按了按,粉色被热水晕得模糊,可她越看,心里越乱。
是不是太淡了?
他会不会看到?
要是他看到,会不会笑她真是个小姑娘?
她的心里有一阵细小的颤抖,那颤抖从脚尖一直爬到胸口。
她靠在浴缸边上,闭着眼,听见自己轻轻叹了口气。
“宋仲行……”
她在水声里轻轻叫他的名字。
声音被热气吞掉,像一条小鱼在梦里游。
泡得久了,水开始凉了。
她起身的时候,粉色的脚趾从水里一点点浮出来,灯光落在上面,亮晶晶的。
他回来的要晚,而且,他并不是每天都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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