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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你可别听我房。”
“你怕我把你听**了是吧?”
“哥,你别埋汰我了,去吧,整俩好菜!”
冯爱民打开门,推着我往外走。
妈的。
这可是冯爱民头一回叫我哥。
还是一份水煮肉片,一瓶啤酒。
我坐在小酒馆里,低着头一小口一小口地喝着酒,我的百会穴能感觉到老板戳来的目光。
水煮肉片只剩下了红油油的汤,为了让老板继续不耐烦下去,我又要了一瓶啤酒、一盘煮花生米,大约有一百五十粒,一粒一粒地吃,能吃到半夜,半粒半粒地吃,能吃到第二天早晨,能吃到那个老板把眼珠子熬出眼眶砸在脚面上,能吃到冯爱民弹尽粮绝,像死狗一样瘫软在连云凤那堆白花花的肉上。
能吃到我那间破屋子里,充满精液和汗液的味道,灯泡光晕的四周,**和飞蛾共舞。
酒还剩少半瓶,我仰脖干掉,晃晃悠悠走出小酒馆。
街上起了风,少有的清凉。
我脱下汗衫搭在肩上,再凉点再凉点,夜风,你吹吧,吹我的胸膛,吹吹我的裤裆。
不成文的协议顺其自然地达成—连云凤成为我的第二位房客,她和冯爱民睡在我那张两个单人床拼成的大**,他们身子底下是我妈买的鸳鸯戏水的花床单,脑袋下面是我妈临走时铺上的大红提花枕巾。
冯爱民把沙发搬到外屋,这个逼仄的空间兼有厨房的功能,从此我就和锅碗瓢盆以及晚上出来觅食的老鼠睡在一起。
对我而言也不是全无好处,连云凤的厨艺解决了我和冯爱民休息时吃饭的问题,此外她还负责保持我们房间的清洁。
此外伙食费也不用我出一分钱,冯爱民一个人包了,他说话的时候有腰缠万贯的大款气象—“你把钱省着交学费,你把钱攒起来寄回家,你们两张嘴我包了!”
这是奇形怪状的一家三口,我、冯爱民和连云凤过起了日子。
这两个加起来可能还不到三十岁的小东西,宛如一对一个炕头睡了五十年的夫妻—脱下脏袜子时,冯爱民会说:“云凤,去,把我袜子洗洗。
哎,等会儿,冬哥那双一块洗了,他那袜子都能戳地上了。”
发了工资,冯爱民会抽出几张拍在桌子上:“云凤,去买点儿肉,咱家该改善改善生活了。
哎,等下,别忘了买几瓶啤酒,我和冬哥有阵子没喝了。”
连云凤还是一如既往地言语简约,即使说话也是细声细气的,与她的身材很不相称。
她和我渐渐熟悉了,也说话,但是很少看我,偶尔的四目相接,脸就飞速地红了,仿佛突如其来的一团红云渗入皮肤。
我发现,冯爱民的眼光也不是那么不堪。
十八无丑女,何况连云凤还不到十八岁。
夜里,冯爱民也不再找个理由把我支出去。
我趴在厨房的沙发上清晰地听着他们在**发出的声音。
床腿和床板连接处的吱呀声,冯爱民粗重的喘息声统统传到我的耳朵里,可我想听到更刺激的声音作为**的素材,然而来自连云凤的声音一丝一毫我也没听见—我忽然觉得,冯爱民是在跟一个不存在的女人**。
什么是不存在的女人?女鬼吗?
那时,我的枕头底下压着一本缺了书皮的《聊斋志异》,无声无息的连云凤与《聊斋》中的游魂重叠在一起,我突然有种不祥的预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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