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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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一只瞪羚(第3页)

在非洲,我只养过苏格兰猎鹿犬,没有比它们更高雅、更温驯的狗了。

它们已经和人类一起生活了好几个世纪,能够用自己的方式理解并适应我们的生活方式和环境。

你会在古老的绘画和织毯上看见它们,而且它们有种倾向,可以通过自身的外表和行为,把周遭的环境变成一幅织毯。

它们带着一种中世纪的气氛。

我的第一只猎鹿犬叫作“黄昏”

,是我收到的结婚礼物,可以说,他是和我一同坐“五月花号”

来到非洲开始异国生活的。

他英勇无畏、大方慷慨。

在战争打响的头几个月里,我赶着牛车在马赛保留地为政府跑运输,他一直陪伴在我左右,但几年后他死在斑马的蹄下。

露露住进我家时,“黄昏”

的两个儿子在我身边。

苏格兰猎鹿犬和非洲的景色、土著都完美相融,可能是因为海拔——三者都有高地的旋律,他在蒙巴萨的平地就显得不那么和谐。

而在这里,空灵的风景虽有平原、山丘和河流,但没有猎鹿犬的加入,就仍不完整。

所有猎鹿犬都是高超的猎手,嗅觉比格力犬还要敏锐,但他们凭视觉狩猎,看两只猎鹿犬合作打猎是非常奇妙的享受。

我去野生动物保护区骑马时都会带上他们,虽然这是不允许的,因为他们会把平原上的斑马和角马都冲散开来,好像让天堂里的所有星星都撒野跑出天际一样。

但我去马赛保留地打猎时,身边只要有猎鹿犬,就不会让任何一头受伤的猎物逃走。

他们在原始森林里看起来也很和谐,像暗灰色投在忧郁的绿色阴影里。

其中一只曾在这里独自杀死一只巨大的雄性老狒狒,他的鼻子在搏斗中被直接咬穿,这破坏了他的贵族形象,但农场上的每个人都认为这是道荣誉的伤疤。

因为狒狒是破坏力极强的猛兽,土著们都憎恨它们。

猎鹿犬十分睿智,他们知道哪些仆人是穆斯林,不可以碰狗。

我在非洲的头几年,雇了一个索马里的扛枪手,叫伊斯梅尔,我还在非洲期间他就死了。

他是旧时代的扛枪手之一,现在没有这样的人了。

他由二十世纪初伟大的巨兽猎人们训练出来,那时整个非洲还是个真正的鹿园。

他对文明的熟悉全部来自猎场,说的也是狩猎界的英语,所以他会把我的枪命名为“老来复”

和“来复小子”

伊斯梅尔回索马里兰以后,我收到他的一封信,收信人是“布里克森母狮”

,开头是“尊敬的母狮”

伊斯梅尔是严格的穆斯林,他一辈子都不会碰狗,这给他的职业带来很多困扰。

但他对“黄昏”

破例,从不介意我带他一同上骡车,他甚至会让“黄昏”

睡在自己的帐篷里。

他说,因为“黄昏”

一看到穆斯林就会认出来,就不会去碰他。

真的,伊斯梅尔向我保证,“黄昏”

能立刻看出谁是真正的穆斯林。

他曾对我说过:“我现在知道‘黄昏’和你来自同一个部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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