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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阻止新法推行,司马光一连给王安石写了三封信,长达数千字,他放不下十多年的交情,依旧认为王安石是位贤臣,可“独负天下大名三十余年”
,只是缺点在于性情执拗,听不进批评意见,“用心太过,自信太厚”
,才招致天下非议。
王安石给司马光写了几封回信,其中就有著名的《答司马谏议书》,对司马光给自己加上的“侵官、生事、征利、拒谏、怨谤”
等罪名一一进行反驳。
二人针对新法展开了多次辩论。
王安石说,解决财政困难就是要找到善于理财的人。
司马光却反驳道,你只是说得好听,历朝历代所谓理财,就是巧立名目、横征暴敛,民众最终不堪盘剥,只能流离失所,这难道是国家的幸事?
王安石变法的措施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青苗法。
在王安石的构想中,青苗法实施后,官府借出余粮,可解百姓燃眉之急,而秋后收回利息,也可增加国库的收入,这是一项利国利民的举措。
但这一举措有很大风险,如果遇到灾害,粮食没有收成,农民就无力偿还青苗钱。
司马光敏锐地察觉到,青苗法如果实施不当,很有可能成为地方政府榨取盘剥百姓的苛政。
面对执着的王安石,身在朝中的司马光不愿妥协,随着免役法、将兵法等相继出台,他们之间的关系更加恶化,“犹冰炭之不可共器,若寒暑之不可同时”
。
司马光只好辞职,自请出走京城,到地方为官。
这一年是熙宁三年(1070),此后十五年,司马光远离庙堂,成了帝国官场的边缘人。
宋神宗想过挽留司马光。
他说,爱卿就不能留在京城吗?你与老王是好友,何必闹到这地步?
司马光婉拒了皇帝的好意,说,臣不敢留,陛下看看吕公著的遭遇就知道了。
吕公著与司马光、王安石同为“嘉祐四友”
,在司马光辞官的同一年,他因反对变法派的吕惠卿任职,被王安石弹劾,贬为颍州知州。
宋神宗又说:“青苗法已经有显著的成果。”
司马光却说:“天下皆知此事的坏处,只有王安石一党认为他们是对的。”
不过,他或许也想亲眼看看,友人的变法到底对不对。
4
司马光并没有直接到洛阳过半退休生活,他离开京城后,最初是到陕西任职,以端明殿学士出知永兴军(治京兆府,今陕西西安市)。
到任后,司马光发现新法实际执行后的弊端,比在京城听到的更加严重。
他在如此压抑的环境下感到无比郁闷,写下了《登长安见山楼》一诗:
到官今十日,才得一朝闲。
岁晚愁云合,登楼不见山。
司马光在永兴军任职时间只有几个月,正逢关中饥馑,盗贼四起。
可即便如此,陕西提举常平司仍通过青苗法加重对农民的盘剥,使农民借陈米一斗,到期就要缴纳小麦一斗八升七合五勺或粟三斗,收取的利息已经超过了民间富户之家。
司马光认为,地方官员强行让百姓向官府借贷,而且随意提高利息,这会迫使农民无论在丰年还是灾年,都常受饥寒,青苗法将危害民生。
更有甚者,有地方官为了追求政绩而额外勒索。
因此,司马光上书朝廷,请求让第四等以下农民借贷青苗钱不取利息,或只纳一斗二升。
同时,他还请求暂时免除连续受灾两次的地区所欠的青苗钱,并指示其下属官员,不得执行朝廷文件,不许再催促农民缴纳青苗钱。
然而,这一切都被朝廷否决,因变法操作不当而受苦的关中百姓生活困顿,十室九空。
司马光心灰意冷,他再次辞官,决定到洛阳担任闲职,宋神宗又一次挽留,希望他继续到地方做些实事,经过70多天的僵持,才同意他到西京留台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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