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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忆那逝去的日子进入勃拉姆斯的室内乐(第2页)

后者的词即表达了一种细腻,却为环境所不容的感情——作者爱上了妻子的妹妹;反观杜甫,他的诗中所流露的情感总是既符合伦理,又真实而充沛。

问题在于,此二者其实不足以并置,朱词固有其妙,境界终归未至于高迈。

勃拉姆斯的作品却完全不是这样。

维也纳乐派的室内乐创作历海顿、莫扎特、贝多芬与舒伯特四代,众多煌煌巨著都已问世。

任何人一旦有后继之念,便是将自己放在泰山压顶的境地。

可勃拉姆斯成功了,他的室内乐作品是有足够分量延续那辉煌传统的,而且在人力所及的范围之内,他使古典风格与浪漫主义和解,继舒伯特之后,使古典风格再次出现一个圆满、光荣的完结。

这一切绝不是单有“小我”

中一份私密情感的推动所能做到的,若非在一个“观乎宇宙人生”

的高度上取得成功,室内乐在其亲密风格之外,于境界方面终归要功亏一篑。

可最终,勃拉姆斯的室内乐同他的管弦乐与声乐作品三足鼎立,他也就成为德奥音乐史上堪称集大成的最后一人。

古典的黄昏与室内乐的危机

原先我一直不理解勃拉姆斯与古典风格有何关系,同古典时代的大师相比,他的作品好像不太想让我听懂似的,而从海顿至贝多芬的风格是多么明晰和亲切。

可了解这位作曲家越深,我就越体会到他与古典时代的联系,与此同时,他又没有切断同他所处真实的时代之间的联系。

勃拉姆斯与贝多芬有个共同点:“古典”

与“浪漫主义”

的概念总是在他们身上纠缠不休。

想了解他们的创作,至少需要明白二人都面对着浪漫主义的危机。

德国是浪漫主义的大本营,而贝多芬与勃拉姆斯都生活在“广义的”

浪漫主义时代。

贝多芬年轻时,德国的早期浪漫主义文学已呈蓬勃之势,音乐中的古典大厦却巍然不动,这有赖于海顿、莫扎特两代人的坚守——早期浪漫对他们的影响仅限于特殊的音乐气质,古典风格本身则不为所动。

现在火炬传到了贝多芬的手上。

反观勃拉姆斯,在他开始创作的时候,古典风格的乐曲已成为历史;音乐中的浪漫主义时代全面来临,浪漫派的特点与旧的规则发生冲突,音乐家们各寻解决之道。

接着是浪漫主义同现实主义的交汇,然后出现晚期浪漫派风格,为整个浪漫主义时代送终。

换言之,勃拉姆斯身逢德国浪漫主义的鼎盛时期,又目睹其衰落,末了他们差不多同时走入了坟墓。

就时代而言,他与“古典风格”

已经没什么关系了。

只是一些人偏偏就不合于时,勃拉姆斯所瞻望的是过去,他所热爱的体裁以及完成这些体裁的方法都必须追溯到古典风格的黄金年代。

如果他真要走自己所选择的路,无论是否愿意,作曲家都要力挽狂澜——为已经衰落的艺术同当代艺术交战。

争战的核心就是传统形式的大型作品,而核心的核心就是室内乐。

那么,勃拉姆斯能够实践他的艺术理想吗?

我们常说“古典”

与“浪漫”

,可它们在音乐创作中的反映又是什么呢?谈到“古典风格”

,我首先想到的是“经验”

与“平衡”

古典一词本身也可翻译为经典——在经验的积累与磨炼中产生,其成果势必是千锤百炼的,有种密不透风的完美。

这是古典作曲家创作大型作品的美学根基,始终以主题发展的动能支持作品,那些主题在各自的魅力之外,总有一种共性,就是“简洁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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