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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将英文“Humor”
音译为“幽默”
,并一直沿用至今,此时他把“幽默”
只是当成一种文艺风格来提倡。
1932年,林语堂主编的幽默杂志《论语》在上海创刊,此时他开始把幽默作为“人生大计”
、“文学要津”
来提倡。
幽默之于林语堂首先是他的文艺观,在他看来,幽默不同于讽刺和“滑稽荒唐者”
,在于幽默不但能收到谐谑的效果,同时“同情于所谑之对象”
,不仅有拉开距离的讽刺,同时应包含人生的哲理。
他在《论幽默》中说:“幽默绝不等同于滑稽、逗乐,滑稽一词应包含低级笑谈,意思只是一个人存心想逗笑。
我想‘幽默’一词指的是‘亦庄亦谐’其存心则在于‘悲天悯人’。”
亦即“带一点我佛慈之念头”
,对现实生活中的滑稽可笑之处进行温和的戏谑,幽默更是一种“从容不迫达观态度”
,[5]这就把幽默上升到人生观的层面了。
林语堂把幽默从滑稽、逗乐和低级笑谈中剥离出来,从审美的角度对幽默进行了系统的介绍,把幽默作为文学创作上一种自觉的美学追求,并进行了富有成效的创作。
以“性灵”
和“幽默”
两大理论为基础,林语堂主张小品文在题材和风格上“以自我为中心,以闲适为格调”
,要“语出性灵,凡方寸中一种心境,一点佳意,一股牢骚,一把幽情,皆可听其由笔端流露出来”
。
[6]这种小品文以表现“性灵”
为核心,采取一种幽默式、闲话风式的格调,没有居高临下地进行说教,也非指点江山式地高谈阔论,而是像和老朋友毫无顾忌地促膝谈心一样,娓娓道来,说出真心话和知己话,令读者有一种亲切感,而又不乏幽默的感觉。
《冬至之晨杀人记》是其幽默文学中的名篇。
文章的开端,作者告诉读者这里是外国的冬至——圣诞节,“杀人”
二字乃借用孔夫子的“中士杀人用语言”
,而并非指真的杀了人。
林氏幽默初见端倪。
接下来交代“杀人”
的原因:作者准备工作之时,有人来访,从天气说到往事,再议论时世,最后才谈到所托之事,作者由此总结出世俗社交的四段法:“(一)谈寒暄评气候;(二)叙往事,追旧谊;(三)谈时事发感慨;(四)为要奉托之小事。”
作者指出,凡读书人都不肯从第四段讲起,像洋鬼子“此次来为某事”
开门见山点题,而要绕一个大大的弯子之后,才说到本题,点出那最重要的“小事”
。
文章对中国人托人办事、拉关系套近乎等客套虚饰之风进行了不动声色的讽刺。
在散文《记春园琐事》中,作者以一种从容的心境,饶有兴趣地记载园中人与物的琐事,对于小狗阿杂的春情发作,作者幽默地说道:“我明白;他要一个她,不管是环肥燕瘦,只要是她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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