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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已极深。
大魏如今正值秋凉风盛,夜风呼啸。
一队人马簇拥着一辆马车悄然进了都城。
楚墨轻拥着怀中昏睡的女人,良久不曾动一下,只偶尔轻抚下她雪白的发,脸色苍白疲惫。
只有她昏睡时,他才能够肆无忌惮地拥抱着她,而不用害怕她对他本能的排斥。
“王爷,到了。”
马车外,侍卫的声音传来。
楚墨小心翼翼地抱起姜斐,缓缓下车径自去了卧房,抚摸了下她再无血色的脸颊后,方才起身朝后院走去。
“那散人呢?”
他哑声问道。
侍卫忙道:“白日里喝了不少酒,这会儿已经清醒了。”
楚墨再未多言,径自走向后院一处别院,还没走进便闻到阵阵酒香。
种蛊的散人无名无姓,只对人说他叫酒癫,一生独爱酒与蛊。
当初,酒癫用血丝蛊救了姜蓉蓉,领了几箱珠宝便离开了。
侍卫却怎么也没想到,在他离开的第二日,在书房一整日一言不发的楚墨,会驾马骑行了一日一夜,将酒癫又接了回来,二人不知说了什么,之后楚墨便将他放在偏院以上宾之礼相待。
楚墨抬手制止了侍卫,只身走进别院。
酒癫坐在屋中,看见他来,不过轻飘飘扫来一眼。
“你之前所说的,我应下你。”
楚墨垂眸,开门见山道。
酒癫一愣,看向他:“你可知要付出什么?”
楚墨笑:“不过是成一个药人而已。”
血丝蛊,酒癫用他亲手以少量毒饲养的蟾蜍养了十年,才养了一只。
可其实还有一个法子。
以人身饲蛊。
血丝蛊以百毒为食,只需将血丝蛊种在身体内,日日食剧毒,日日催毒药发作以滋养血丝蛊。
只需七七四十九日,血丝蛊便能养成。
“可不止成为一个药人,”
酒癫看着他,“王爷,丑话我说在前头,血丝蛊娇惯,一旦入肉察觉到你身体在抵制便会即刻反噬。
你一朝饲蛊,此生便再离不开蛊药,一日不吃,便有如百爪挠心,会生生痛死,甚至有损阳寿。
若是哪日毒药毒发时伤到肺腑,便是失明、失聪甚至残废亦不是不可能,中间再痛苦也绝不能半途而废。”
楚墨垂眸:“我知道。”
可是他没有办法了。
他不能看着姜斐死,那比杀了他还要痛苦。
他一生利用过那么多人、耍过那么多心机,这一次,是真的一点儿办法都没有了。
酒癫看着他,最终摇摇头叹息一声:“你既然决定了,那我便答应你,你今夜再回去好生想清楚,明日一早若还愿意,我便给你种下血丝蛊,前七日不用服毒饲蛊,等七日后血丝蛊适应了你的躯体后,才能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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