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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当我醒来的时候,窗外一片阳光明媚。
而我身边躺著林莎,这女人一丝不掛,静静地躺在我的怀里。
回想昨天晚上喝醉之后,两个人近似疯狂。
我不知道该庆幸,还是该后悔。
总而言之,心中挺纠结的。
不得不承认,林莎少妇韵味十足。
那曼妙的身姿,那似水的柔情,让我欲罢不能。
可以后该怎么面对呢?
就在我躺在那里不知道该怎么办的时候,林莎睁开了眼睛,摸索著我的脸颊,小声说道:“弟弟,怎么啦?后悔啦?”
我下意识的摇了摇头说道:“那倒是没有,有什么好后悔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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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对了,人生一世,草木一秋,只要不妨碍他人,想做就去做。”
林莎趴在我的身上,微微笑著说道。
“姐,对不起啊,我还没报仇,所以不能给你一个未来。”
算起来,林莎是我的第二个女人,我把我的童子身交给了林瑶。
林莎微微笑著坐起身来说道:“傻弟弟,想啥呢,姐姐是过来人,也彻底活明白了,人这一辈子,为什么非要结婚呢?我结婚生个娃,然后把他带大,然后他像我一样不听话,所以我只要幸福,不要爱情。”
听她这么说,我倒是一下子变得轻鬆起来。
就在我们两个人穿衣服的时候,林莎又说话了:“弟弟,姐的大门向你敞开著,只要你想来,隨时都可以来。”
我点点头,没有说话。
“还有一件事,就是你不要去夜总会上班了,在那种地方不会有未来的。
要不这样吧,我在蒙城给你找个工作,你带你嫂子过去吧,有我哥在那里,他会给你找一份非常不错的工作的。”
我摇头,当即拒绝。
边城是我的伤心之地,在哪里跌倒就要在哪里爬起,更何况我哥还埋葬在这里呢。
“姐,谢谢你啊,我是不会离开边城的。”
“为什么呀?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我帮你找个工作,肯定比在这里强,夜总会出来的人,不是马仔就是小痞子,真的没前途的。”
林莎皱著眉头说道。
“我哥在这里死的,我嫂子在这里有店,所以我不会离开这里,我要凭我的能力,在边城立住脚跟,发扬光大。”
林莎没有说话,牙齿咬著粉唇,点了点头,伸手把我的脖子抱住了,过了好一阵才说道:“你说的有道理,要不这样吧,我在边城投资,我们一起做点事好吗?”
“不好。”
我立即拒绝了。
林莎把我放开了,双手扶著我的肩膀,歪著头看著我,一脸不解的问道:“怎么就不好了?”
“我没钱,你投资,我要是跟著你混,那不就成了吃软饭的了吗?”
这话说的有些难听,但事实確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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