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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作品分析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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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领事》不如《如歌的中板》《广岛之恋》和《劳儿·维·斯坦茵的迷狂》等作品的名气大,知道这部小说的中国读者也不多,但它仍不失为一本值得读的好书。
其原因正如杜拉斯所说,“《副领事》是第一部关于她生活的著作,是一部最难懂的,也最冒险的小说,因为它最大限度地描写了不幸。”
“我对自己说,也许,我还可以写作。
此前,我曾写过一些书,但都被我抛弃了。
我甚至忘了书名。
《副领事》则不一样,我从未放弃过,至今,我还常常想到它。”
[28]“这是一本我自己想写的书。”
关于那个浑身上下满是虱子的女乞丐,杜拉斯不止一次在自己的作品中讲到过,她曾经在《抵挡太平洋的堤坝》提到过:“母亲……最后收养的是个一岁的女孩,是她从路上的一个女人手里买来的,这女人一只脚有毛病,用了8天时间从朗镇来到这里,沿途她一直求人收养她的孩子,她路过的村庄里,人们告诉她:‘一直走到旁代去,那里有个白种女人对孩子感兴趣。
’那女人终于来到这块租借地。
她向母亲解释说她的孩子是个拖累,使她无法回到北方去,她绝不可能把孩子带到北方去的……她用伤脚的脚尖走了35公里路,为了把孩子带给母亲。
……她本想把孩子还给这个女人,但是这个女人还年轻漂亮,还想好好地生活,所以固执地拒绝了母亲,母亲只有留下小孩,已经1岁的女孩看上去只有3个月”
[29]当时还是小学教师的母亲收养了这个孩子,但孩子不久便死了。
女乞丐的形象始终萦绕在杜拉斯的脑海中。
直到她写作《情人》时,又一次触及到这个让她恐惧不安,却又难以释怀的女乞丐:“永隆一条长长的大街延伸到湄公河的岸边。
入夜以后,这条大街总是空无一人。
那天晚上,几乎像每个晚上那样,突然停电了。
……于是我拔腿就跑,因为我害怕黑夜。
我越跑越快。
突然,我似乎听见后面有人跑。
我肯定后面那个人正跟着我跑。
我一边跑,一边回头看。
一个又高又瘦的女人边跑边笑,瘦得像干尸一般。
她光着脚丫,紧跟在我后面,想把我抓住。
我认出了她,她就是镇上的女疯子,是永隆的女疯子。
……”
[30]1966年《副领事》发表后,杜拉斯在3月23日接受了电视台那位在《劳儿·维·斯坦茵的迷狂》发表时采访过自己的记者皮埃尔·杜玛叶的电视访谈。
当记者问到女乞丐是谁,她在什么地方认识她时,杜拉斯这样说道:“一个跟在后边追我的人。
从我……从我10岁那年起,……那时我的母亲是小学教师。
有一天,她来了,听说我母亲收小孩,她走了几百公里,带来了一个已经无法养活的孩子……”
26年后,杜拉斯再次谈到孩子时泪流满面:“我的母亲把孩子交给了我,对我说:‘你去照看她……我没有时间。
’我让人喂孩子,我开始喜欢她。
有一天,人们发现她死了……我还没能够……(杜拉斯哭了)”
“女乞丐一半是女人,一半是野兽,像扔掉熟透的水果一样遗弃了自己的孩子,她穿越田野,不是寻找自己的孩子,而是把自己永远赶出家门的亲生母亲。”
[31]因为贫穷、苦难,才有了孩子的死亡,才有了乞丐和麻风病……杜拉斯又是如何把副领事和女乞丐放在一起的?“副领事确有其人,他是杜拉斯的大学同学,后来成为外交官,才被调往孟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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