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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篇:那是多久后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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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总是相信,相遇,不是一件偶然的事情。
曾在散文里,写过一位修车师傅,一位读者说自从她知道我是南京建邺区和她是一个区的后,看我的文章,她就会一直在那幻想,会不会有一天我们走在路上也不小心擦肩而过。
我在电脑这一头看到她说的这句话,浅浅一笑,我说:会的。
在路上,若能和某位旧相识不期而遇,那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偏偏就赶上了,相遇了,多年未见,彼此寒暄问好。
道一句“好久不见了”
或是“你最近好吗”
,那么的云淡风轻,却也生动。
三伏天里,热。
明明应该好好避暑,我却固执的往最热的地方跑,离开了父母,独自想依靠自己闯一闯。
连续三个夜晚,都梦见了回家,梦见了父母。
我总觉得爸爸妈妈老了,写下这句话时,我眼泪想出来,那么想出来。
曾经深沉话不多的父亲,话变得多了,他会叮嘱我什么该吃,什么不该吃,怎样做可以防中暑,都是一些细细碎碎的小事,其实,他不说女儿也知道。
觉得爸爸没有原来高大了,是我长大了,还是爸爸瘦了?后来我想想,还是爸爸瘦了,我看爸爸瘦的样子,和我带回家的小男友一样的体重,我突然就难过起来。
而我的妈妈,她总是个身材瘦弱但精神强大的女人,她已经坚持写了几年的日记,没有落下一天,妈妈说,她年轻时关于对写作的梦想,在女儿的身上,慢慢的得到了实现。
给妈妈买了一件衣服,妈妈十分喜欢,还对我说了声谢谢。
穿了出去,她乐呵地说是女儿买的。
想去买一枝录音笔,随身带着,当我遇到扑闪的灵感时,就录下来。
这些年,一直都有随身带着纸币的习惯,记得很凌乱,都是一些心情,或悲或喜。
只是曾哭着记下以为此生都不会忘记的伤痛,我最后到底还是忘了。
越是说不忘,越是会忘,越是说忘记,越是难忘。
所以,我说如果我不写作了,那么就忘记我吧。
我没有什么多伟大的理想,没想过要过多少年后,还有人读我的文字,我只想,只要我活着,我就会写下去,如果我不写作了,那便是我死去的时候,那么,请都忘记我吧。
从不奢望你对我的爱,有永垂不朽的份。
好久没看书了,当我抽出时间,好好看书的时候,却发现我相看的,依然是那些很多前就看过的书,我还是喜欢三毛,李碧华的文字,那是一种一生的钟爱,没办法的改变。
买了几件新衣,都是稀奇古怪的衣服,我穿着,倒觉得不错,那些衣服,好像别人穿着,就像格格不入似的,倒我的身上,竟那么的合拍。
因为我和它们一样的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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