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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清代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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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起清代的社会来,确乎和往古不同。
因为他是遭遇着旷古未有的变局的。
这旷古未有的变局,实在当十六世纪之初——欧人东略——已开其端。
但是中国人,却迟到十八世纪的中叶——五口通商——方才感觉到。
自此以前,除少数——如在海口或信教——与西人接近的人外,还是丝毫没有觉得。
清代是以异族入主中国的。
而又承晚明之世,处士横议,朋党交争之后,所以对于裁抑绅权、摧挫士气二者,最为注意。
在明世,江南一带,有所谓投大户的风气。
仕宦之家,僮仆之数,盈千累百,不但扰害小民,即主人亦为其所挟制。
[1]到清代,此等风气,可谓革除了。
向来各地方,有不齿的贱民,如山、陕的乐籍,绍兴的惰民,徽州的伴当,宁国的世仆,常熟、昭文的丐户,江、浙、福建的棚民,在清世宗时,亦均获除籍。
此等自然是好事。
然而满、汉之间,却又生出不平等来了。
旗人在选举、司法种种方面,所占地位都和汉人不同,具见第二十二章所述。
而其关系最大的,尤莫如摧挫士气一事。
[2]宋、明两朝,士大夫都很讲究气节。
风会所趋,自然不免有沽名钓誉的人,鼓动群众心理,势成一哄之市。
即使动机纯洁,于事亦不能无害,何况持之稍久,为野心者所利用,杂以他种私见,驯致酿成党争呢?[3]物极必反,在清代,本已有动极思静之势,而清人又加之以摧挫,于是士大夫多变为厌厌无气之流,不问国事。
高者讲考据,治词章,下者遂至于嗜利而无耻。
管异之有《拟言风俗书》,最说得出明清风气的转变。
他说:
明之时,大臣专权,今则阁、部、督、抚,率不过奉行诏命。
明之时,言官争竞,今则给事、御史,皆不得大有论列。
明之时,士多讲学,今则聚徒结社者,渺焉无闻。
明之时,士持清议,今则一使事科举,而场屋策士之文,及时政者皆不录。
大抵明之为俗,官横而士骄,国家知其敝而一切矫之,是以百数十年,天下纷纷,亦多事矣。
顾其难皆起于田野之间,闾巷之侠,而朝宁学校之间,安且静也。
然臣以为明俗敝矣,其初意则主于养士气,蓄人才。
今夫鉴前代者,鉴其末流,而要必观其初意。
是以三代圣王相继,其于前世,皆有革有因,不力举而尽变之也;力举而尽变之,则于理不得其平,而更起他祸。
清朝当中叶以后,遇见旷古未有的变局,而其士大夫,迄无慷慨激发,与共存亡的,即由于此。
此等风气,实在至今日,还是受其弊的。
我们今日,翻一翻较旧的书,提到当时所谓“洋务”
时,率以“通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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