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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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瞅着蹦羚改变方向,电光火石间,肥肥似乎理解小虎让自己提前跑开的意图,猛地扑过去咬住蹦羚的后蹄!

虽然他还是幼崽,但是体型比得上成年袖虎,现在能轻易咬碎织梦兔的脖子。

大蹦羚被狠狠咬了口,向后踹了几脚,想要把肥肥甩开。

肥肥非但不肯松口,还模仿小虎的样子从后面扑上去,挂在蹦羚背上任它疯狂甩动也不肯下去。

与此同时,喻以笙已经在缠斗中占据上风,竟然利用自己小小的身体扑倒小羊。

小羊蹬了几下腿,还在拼命挣扎。

阿桃从侧面扑过来,整只虎压上去,阻止小羊趁机爬起来。

然后,喻以笙张嘴露出尖利虎牙,对准小羊脖子狠狠咬下去,灼热的鲜血呲了他一脸。

直到小羊彻底不再挣扎,小小一只橘团子才抬起头,满不在乎舔干净嘴边沾着的血。

其他小羊吓坏了,咩咩叫着冲向妈妈寻求庇护。

蹦羚好不容易甩开肥肥,本想冲过去。

意识到那只小羊已经死了,沉默地带着其余幼崽离开这片草原。

趋利避害,也是动物的生存法则之一。

从此,以前瞧不上眼的袖虎,也成为它们需要畏惧的掠食者。

不远处的灰豹蹲在那里瞪大眼睛,看向体长不到自己12,却轻轻松松咬死小羊的袖虎幼崽。

喻以笙感受到注视,扭过头瞥了它一眼。

两猫对视,一瞬间都对彼此的实力产生了误解——

作者有话说:笙笙:这猫好菜。

灰豹:这猫好强!

第28章袖虎(四)

“嗷呜嗷呜嗷呜!”

好吃好吃好吃!

“唔唔。”

好吃。

“……”

吃相真难看,我平常饿着你俩吗?

八十多斤的小羊对于三只五月龄的虎崽而言,实在太大了,没办法带回家慢慢享用。

但留在打猎的地方吃饭实在太危险,浓郁的血气会引来敌兽。

就比如无处不在的鬣犬,最喜欢等别的掠食者狩猎成功后,组团赶过来抢夺。

喻以笙环顾四周,使唤大家合力把小羊拖到刚才藏身的‘史之帝国’。

回过头准备清理沿途的气味和血迹时,那群大大小小的史莱姆们,已经蹦蹦跳跳沿着他仨拖猎物的痕迹,把周遭血迹清理得干干净净,一点味道都没有留下。

“!

!”

好像ge到史莱姆的正确用法。

反正史莱姆什么都能吃,营养转换率奇高无比。

如果自己以后能猎杀到更庞大的猎物,剩下的毛皮、骨骼、还有吃不完的碎肉,足够养活一大群史莱姆,而且还不浪费食物。

喻以笙这样想着,把扯下来的兽皮丢给自己最开始挠过一爪的史。

[喂史.jpg]

史莱姆没有五官,无法通过容貌区分,但体型和颜色有微妙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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