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四十四条 出卖人履行交付义务后诉请买受人支付价款,买受人以出卖人违约在先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情况分别处理:(一)买受人拒绝支付违约金、拒绝赔偿损失或者主张出卖人应当采取减少价款等补救措施的,属于提出抗辩;(二)买受人主张出卖人应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或者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提起反诉。
第四十五条 法律或者行政法规对债权转让、股权转让等权利转让合同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和第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参照适用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
权利转让或者其他有偿合同参照适用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首先引用合同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再引用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本解释施行前本院发布的有关购销合同、销售合同等有偿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的规定,与本解释抵触的,自本解释施行之日起不再适用。
本解释施行后尚未终审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本解释;本解释施行前已经终审,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不适用本解释。
五、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3-17】
王辛诉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1.裁判要点
销售者网上销售商品有价格欺诈行为,诱使消费者购买该商品的,即使该商品质量合格,消费者有权请求销售者“退一赔三”
和保底赔偿。
2.基本案情
2014年4月8日,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小米公司)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的广告显示:10400mAh移动电源,“米粉节”
特价49元。
当日,王辛在该网站上订购了以下两款移动电源:小米金属移动电源10400mAh银色69元,小米移动电源5200mAh银色39元。
王辛提交订单后,于当日通过支付宝向小米公司付款108元。
同月12日,王辛收到上述两个移动电源及配套的数据线。
同月17日,王辛发现使用5200mAh移动电源的原配数据线不能给手机充满电,故与小米公司的客服联系,要求调换数据线。
小米公司同意调换并已收到该数据线。
此后,王辛以小米公司对其实施价格欺诈为由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网络购物合同,王辛退还小米公司两套涉案移动电源,并请求小米公司:1.赔偿王辛500元;2.退还王辛购货价款108元;3.支付王辛快递费15元;4.赔偿王辛交通费、打印费、复印费100元。
一审法院认为,涉案网络购物合同有效,小米公司的行为不构成欺诈,王辛的诉讼请求证据不足,故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王辛不服,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称,小米公司提前一周打出原价69元电源“米粉节”
卖49元的广告,欺骗消费者进行排队抢购,销售当天广告还在,但商品却卖69元,小米公司为网购设定了定时抢购,抢购时间不到20分钟,其行为已构成价格欺诈。
二审法院认为,涉案网购合同有效,消费者拥有公平交易权和商品知情权。
由于小米公司网络抢购此种销售方式的特殊性,该广告与商品的抢购界面直接链接且消费者需在短时间内作出购买的意思表示。
王辛由于认同小米公司广告价格49元,故在“米粉节”
当日作出抢购的意思表示,其真实意思表示的价格应为49元,但从小米网站订单详情可以看出,王辛于2014年4月8日14时30分下单,订单中10400mAh移动电源的价格却为69元而非49元。
小米公司现认可小米商城活动界面显示错误,存在广告价格与实际结算价格不一致之情形,但其解释为电脑后台系统出现错误。
由于小米公司事后就其后台出现错误问题并未在网络上向消费者作出声明,且其无证据证明“米粉节”
当天其电脑后台出现故障,故二审法院认定小米公司对此存在欺诈消费者的故意,王辛关于10400mAh移动电源存在欺诈请求撤销合同的请求合理,对另一电源双方当事人均同意解除合同,二审法院准许。
据此,该院依法判决王辛退还小米公司上述两个移动电源,小米公司保底赔偿王辛500元,退还王辛货款108元,驳回王辛其他诉讼请求。
一朝穿越修仙界,顾苒只想在修仙大派中做个吃喝不愁的咸鱼。但偏偏有人变着花样来找茬,顾苒表示在修仙门派中生存好难,只想回家!自此,为了早点回家,顾苒只能依靠迟到三年的不靠谱系统开始了卖惨之路。在卖惨的...
...
...
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不要悲伤,不要哭泣,因为明天生活还会继续欺骗你。这是一个小骗子靠忽悠和欺骗一步一步成为大骗子,呃不,是成为大明星的故事我没有说谎我何必说谎(已有百万...
...
陆凡一觉醒来,穿越到古武世界,成为大周王朝一名守卫边关的小兵。正值大周王朝式微,周边国家都虎视眈眈。战事随时都有可能爆发。还好,陆凡自带属性面板。每天吃饭睡觉,就能增加属性点。吃的越多,点数越多。在军营中别的好处没有,至少饭管够。只要他不是太过分,就没人说什么。于是,他就敞开了肚子吃,铆足了劲睡。实力不断增强,却很少有人知道。直到有一天,敌人来袭,边关告急,他才大展身手,并一战成名!整个天下都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