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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他被迫跪在地上时,以指甲所划下的。”
众人一看,尸首边的地上果然刻有“亠”
字样,全大道右手食指指甲缝中也有泥土。
冯大乱道:“看全大道颈处淤痕,他死前应该是跪在地上,被人用软剑裹住了脖子逼问。
他大概也料到对方不会放过他,将死之时,自然要刻下凶手名字,留给后来人做线索。
根据你们刚才的说法,那对姓张的夫妇晚上才一路打听寻来老字街,可见之前并不认识全大道。
就算他们找上门后主动报上了姓名,这‘亠’字仍然跟弓长张相差甚远。
沈小官刚才也说了,南京城中只有三柄软剑,既然不是张小官,又不是那对姓张的夫妇,自然就是那许先生了。”
沈周道:“我只是说据我所知,南京城中有三柄软剑,并不是一定只有三柄软剑,也许还有我不知道的呢。
而且这‘亠’字,可能是许,更可能是文,那一横,都过了‘丶’了。”
虽然勉强辩解,其实心中也越来越怀疑是许洞杀人,根本动机就是全大道认出了他,他身份泄露,惹来诸多祸事,遂用软剑杀人灭口。
却不料全大道暗中在地上划下暗记,留下了线索。
冯大乱虽然只是个差役,却是阅人无数,一眼看出了沈周的心虚,笑道:“这话怕是沈小官自己都不信吧。
你想庇护那许先生,是也不是?”
沈周难堪之极,道:“这个……”
包拯忽道:“许先生的嫌疑小,张望归夫妇的嫌疑要大得多。
冯翁到底是老公门,发现了全大道留下的字迹,可以作为佐证。
但这里面有两点疑问:第一,我们来这里之前,有一男一女也在路口打听了全大道的住处,时间相差不大。
我们进来院子时,房间里还有人影晃动,听到建侯出声喊叫后,才紧急跳后窗逃走。
换句话说,我们进来时撞见的人,从时间上推算只能是那一男一女,如果他们不是凶手,又何须跳窗逃走?再由伤口联系到软剑,由兵书联想到动机,这一男一女是张望归夫妇的可能性极大。”
他说得甚慢,冯大乱听得饶有兴趣,问道:“那么第二点疑问是什么?”
包拯道:“第二点,冯翁已经准确推算了全大道死前的情形,他是被人用软剑卷住脖子,背朝窗口,跪在地上,对不对?”
冯大乱道:“对。
只有可能是这个姿势,他才有机会在地上留下印记。”
包拯道:“那么问题就来了,按照全大道脖子的淤痕来看,他死前被凶手用刑催逼过什么事,就算是《张公兵书》残页的事吧。
冯翁是公门中人,该知道审讯官讯问犯人时,通常是要面对犯人的。”
冯大乱道:“对,这样可以看到犯人脸上的表情,便于判断口供是真是假。”
包拯道:“反过来推断,自背后制住全大道并负责刑讯的人不可能是审问者。
也就是说,全大道被强迫面朝木床跪下时,床前的方凳上还坐着一个人,这个人才是真正的审问者。
你们看,这四脚方凳落满灰尘,本放在墙角,那边还有四个腿印,却被临时搬来放在这里,上面还多出一个半圆形的干净印记,明显是有人在上面坐过。”
张建侯道:“啊,我明白了,凶手杀死全大道时,至少还有一个同伙在场。
许先生素来独来独往,根本不可能出现这种情况。”
包拯点点头,道:“当然,这凳子上的印记也有可能是全大道自己坐的,但按照常理推断,他回家后见到一片狼藉,应该立即动手收拾,如果不愿意麻烦,也多半要坐在堂屋歇息,或是到内室睡觉,绝不会搬过来凳子坐在上面发呆。
他一出狱,便敢向打听兵书消息的人索要钱财,多半也早预料到家中会有这副场面。”
冯大乱张大嘴巴,愕然半晌,才叹道:“包公子心思缜密,机智过人,难怪人人称你‘小青天’。
你不去做官,实在可惜了,可惜了。”
连连摇头。
老字街距离宋城县衙所在的利字街不远,报官的邻居已然引着差役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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