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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迷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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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首先想到的“帮手”
是阿碧丝。
她是一个年轻的拾荒者—那当然不是收破烂的组织,虽然也差不了太多。
据说,拾荒者的历史比卡奥斯城还要久远,早在“一星期圣战”
刚刚结束,丛林还没遍地开花之前,拾荒者就已经在这一带活动了。
他们中既有失魂落魄的难民,也有投机敛财的冒险家,他们在荒野和废弃的矿井里游走,寻找每一块可以卖钱的废铜烂铁。
在“鬼种子”
发育成熟—或者按官方的话讲,“生态圈感染行动完成”
之后,许多在战争中没有受到破坏的村庄被丛林包围吞没,农田、牧场被破坏殆尽,居民没有办法,大部分人只能选择迁徙,剩下的则加入了采摘果实、收集木材卖钱的拾荒大军,大概是在卡奥斯城建立之前的一年,名为拾荒者的“企业”
成立了—虽然即使到现在,它依旧是个类似于中国武侠小说中“丐帮”
那样的社会团体而已。
我与拾荒者有过不少贸易往来,而从一开始,阿碧丝就是我们的中间人。
她与我年纪相仿,也可能比我大个两三岁,但与我不同,她很善谈吐,而且是个讨价还价的老手。
据说,她和拾荒者的现任老大关系很铁,所以在组织里说话很有分量—好吧,我也只是听她本人这样吹嘘过而已。
最重要的是,阿碧丝经常有些“见不得人”
的私货要送到卡奥斯城或者南方,因而欠我不止一个人情,她曾经说过“如果想要帮忙,来迷雾丛林报她的名号就可以”
,那么现在就是验证这句话的时候了。
如果没有向导带路,普通人在迷雾丛林里走不出一公里就会傻眼,靠近死寂草原的地方可能还好说,一旦进入森林内部,再伴以浓雾,便会立即产生晕头转向的错觉。
由于阿碧丝的关系,我还勉强记得拾荒者在树干上做的标记。
不过,我还是得感叹,这些经过精心培育的生态兵器真是顽强得可怕,二十年不到的时间里,就把一个本来是铁矿基地的荒原变成了茂密繁盛的丛林,如果不是人为地开采和有意识地破坏,这些植物应该还可以继续扩张吧?反正仅仅是半个月没有来过,许多标记就已经完全无法辨认了—这也算是个不错的消息,地形越是复杂,雾气越是浓重,卡奥斯城的追击也越是困难。
即使牵着我的手,百灵依旧走得很慢。
地上像毛毯一样厚实的落叶里夹杂着盘根错节的树根,还有扭曲呈网状的藤蔓点缀其中,就算是我也有些举步维艰,更别说是看不见东西的她了。
“这里好热闹。”
百灵扶着一根枯树,轻声笑道,“你能看见它们吗?”
四周虽然称不上是鸦雀无声,但在我听来,和外面的草原也没什么差别。
“是动物吗?”
我也乘机喘口气,看了看周围,“一个也没见到啊。”
她斜着伸出胳膊,指向侧上方的树冠:“那里有一只,可能是啮齿类的吧。”
我仔细辨认了半天才发现她所指的方向真有活物,是的,那是一只松鼠之类的东西吧。
阳光在层层浓雾的过滤下变得像细纱般清淡柔和,洒在林间,混着的树脂清香,宛若童话故事里某个宁静的早晨。
过去为了生计,我奔波至此,只是觉得这些迷雾和树木非常碍事,现在被大队人马追杀,反而为这里的奇景所吸引,感到一种说不上来的淡定。
“嗯,确实有只松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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