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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偿命(第4页)

但人的复制确实是一项可怕的技术,势必会毁掉人对自身生命的尊重。

为此,胡狼的生死恋人,白王雷女士不惜与胡狼决裂,及时向地球政府告发他,才使人类社会抢在他实施复制之前制订了严厉的法律,确立了神圣的‘个体生命唯一性’法则。

后来,阴差阳错,胡狼还是复制了自身,最后两个胡狼都死了。

他死后这80年里,这项发明最终虽没用于非法的人体复制,但却转而用在了合法的空间旅行中。”

他说的是人们熟悉的历史,审判厅中没有什么反应。

“人体复制技术和空间传输技术的唯一区别,是后者在传输后一定要把原件气化销毁,绝不允许两者并存于世上。

我想,这些情况大家都清楚吧?”

他向大厅扫视,大家都没有表示异议。

“但其后的一些细节,也许公众就不清楚了。”

他有意稍作停顿,引得旁听者侧耳细听。

“由于初期空间传输的成功率太低,只有40%左右,所以,为了尊重生命,人类联盟对销毁原件的程序做了一点变通,那就是:在传输进行后,原件暂不销毁,而是置于深度休眠状态。

待旅客传输成功、原发站收到确认回执后,即自动启动对原件的销毁程序;如果传输失败,则原件可以被重新唤醒。

后来,虽然空间传输的成功率大大提高,但这个‘销毁延迟’的规定仍然一直保留着,未做修改。

也就是说,今天所有进行空间传输的旅客,都有‘真身与替身共存’的一个重叠时段,具体说来,该时段等于到达站的确认信息以光速返回所需的时间,比如在本案案发时,地球-火星之间的距离为14光分,那么,两个罗大义的重叠时段就是14分钟。”

法官劳尔说:“这些情况我们都清楚,请被告方律师不要在众所周知的常识上过多停留。”

“你说这是众所周知的常识?没错,今天的民众把这个技术程序视为常识,视为理所当然。

但在当年,有多少生物伦理学家曾坚决反对!

尤其是我尊敬的白王雷女士,当时是最激烈的反对者,直到今天仍未改初衷。”

他把目光转向陪审员座位上的白女士,“我说得对吗,白女士?”

白王雷没想到他竟问到了陪审席上,用目光征求了法官的同意后,简短地回答:“你说得没错。”

“你能否告诉法庭,你为什么激烈反对?”

“从旅行安全的角度看,这种保险措施无可厚非。

但只要存在着两个生命的重叠期,法律就是不严谨的。

这条小小的缝细,也许在某一天会导致法律基石的彻底坍塌。

所以我和一些同道一直反对这个延迟,至于传输失败造成的死亡风险,则只能由旅行者自己承担了,毕竟乘坐波音飞机也有失事的可能。”

她轻轻叹息一声,“当然,我的主张也有残酷的一面。”

“你的主张非常正确!

我向白女士的睿智和远见脱帽致敬。

可惜由于人类社会的短视,毋宁说由于旅客的群体畏死心理,白女士的远见一直未能落实。

我的当事人杀‘那家伙’,本质上也算是代白女士完成她的未竟之志,虽然他采取的是‘恶’的形式。”

听众都愣了!

这句话从逻辑上跳跃太大,从道德上跳跃更大(善恶之间的跳跃),让大家完全摸不着头脑,众人的目光不约而同地聚集到白女士身上。

白女士也没听明白,她不动声色地听下去。

“好了,我刚才说过,我的当事人承认他杀死了‘罗大义’——注意,这三个字应该加上引号才准确。

毋庸讳言,这个被杀死的人,确实是地球上那个罗大义的精确复制品,带有那人的全部记忆。

而且,如果原件的法律身份已经转移给他,那么他就远不是什么替身或复制品,他干脆就是罗大义本人!

正像经历过空间传输的在座诸位,包括我,也都是地球上相应个体的‘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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