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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俩气喘吁吁地快速蹦跳着下楼时,剑哥刚才说过的一句话像铁锤钉钉一样,一下一下地钉着我的心房:“恐怕有点儿晚了……恐怕有点儿晚了……恐怕有点儿晚了……”
我们喊着“大马大马”
,挤进那个拥挤的人群。
大马不在这儿,地下只留下一摊鲜血,异常巨大的一摊,它让我俩的心一下子冷透了。
人们说大马送校医院了,我们立即扭头往校医院跑。
等我俩赶到校医院,大马已经被市里的急救车接走。
我们飞奔到校门口截了一辆出租车,赶到急救医院。
我的脚不知道什么时候割破了,在医院光滑的地面上留下一串血迹。
但我们最终只看到大马惨白的遗体。
后来,当时在场的好友小倩向我复述了她看到的场景:当大马唱了第九十九首情歌后,他的女神却千呼万唤不出来。
大马没有尴尬,也没有发火,似乎对这个结局早有准备。
他高声喊道:“丁洁,我知道你一向鄙弃金钱,现在,我要用我人生最宝贵的东西,来向你表达我的真爱!”
然后他笑着,高高举起左臂—小倩痛哭失声地说:“关键是人们都离他太远啊,没一个人看见他割了腕,没人看见鲜血正顺着他高举的左臂汹涌奔流。
大家被他轻松的笑容麻痹了,想不到他会这么欢快地召唤死神。
围观者仍在笑着起哄,用一波一波的声浪催促女神快下来。
就在这笑声中,大马流尽了鲜血,支持不住,倒在地上。
直到这时围观者才发现了异常,但已经为时太晚了。”
小倩没忍心责备我,同学们也都没责备我,因为那些天我一直哭得死去活来。
葬礼上我见到了大马的父母,他们没有责骂我,但执拗地决不看我一眼,这种目光的真空更让我心如刀割。
就连剑哥的目光也一直浸着森森冷意,恐怕他不光是责怪我,更深的是自责—依他看来,如果那天他不是聊得太出神,能早几分钟带我下楼,大马就不会送命了。
但说这些都晚了。
在哀乐和氧气炮的轰鸣声中,大马静静地躺在水晶棺中。
对于他一米九五的魁伟身体来说,这具水晶棺实在过于狭窄了。
他脸颊红润,当然这只是化妆师的功劳;面色平静安详—但他在抱憾离开人世时真的平静吗?我死死盯着他,泪水如雨,洒落在水晶棺面上。
剑哥说得对,有些东西只有失去后才会觉得珍贵。
现在,我愿意拿我的青春、美貌、生命,一切的一切,来换大马回到人世,弥补我的罪责。
可是,我知道办不到的。
命运已经关上了这扇门,不会再打开。
也许剑哥认为他能办到?他在与遗体告别时,神情肃穆,声音清晰地说:“大马你耐心等着吧,我一定去找你。”
听到这句话的人都不由得思忖,大家以为他是在与铁哥儿们定下来生之约。
但我知道,他说的肯定不是那个意思。
他许诺的是今生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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