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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十二买下李川书的躯体,并不打算用作器官移植,他要的是一个完整的年轻躯体,然后把自己的记忆复制到这个躯体中,从而获得新的生命。
这是一个现代版本的借尸还魂。
我一直以为这是精神分裂的症状,却从未想到这居然是因为记忆的重现。
李川书并非精神分裂,而是有人在他身上复活了。
这是一个胆大包天的计划,据说万博士曾经在小白鼠身上试验过,获得成功,但从来没有做过人体试验,谁也不知道有多少成功的概率,而且这样的试验完全是违法的,王十二买下李川书的身体,属于在灰暗地带游走。
能够下决心用这样的方法重获青春,这样的人与众不同,他同样有个与众不同的儿子,等不及接班就干脆杀了他。
然而,万博士的重生计划并没有被终止,李川书仍旧活着,而王十二正在他身上复活。
如果他真的能够完全回忆起王十二生前的情形,那么他到底是李川书还是王十二呢?一般来说,一个人把自己认定为另一个人时都会被送到精神病院。
王十二还是亿万富翁的时候,他有足够的手段摆平这件事,但是当他作为一个精神病人被捆绑在病**,恐怕神仙也救不了他。
更何况,还有一个亿万富翁正虎视眈眈地盯着这件事。
他们都是病人。
我充满怜悯地看了李川书一眼,我不是上帝,拯救不了任何人,我只能拯救自己。
我撸起李川书的袖子,拿起针筒扎进他的胳膊。
这是一个汲取式针筒,针头钻进皮肤之后自动软化,然后,像一只小虫似的在他的皮肤下游走。
很快,针筒里充满了淡红色的各种人体组织,悬浮着各种组织颗粒。
这样就足够了,我把样本筒摘下,放进兜里,然后端起记录本,开始在上面涂涂画画。
这一天,当阿彪来取记录本,我竟然对着他微笑。
这个冷酷的大个子被我的异常举动弄糊涂了,愣愣地看着我,竟然也露出一个傻傻的笑容,然后我飞快地逃走了。
一个人身上蕴藏了巨大的潜能。
作为医学院的高才生,我并不是没有潜能。
只不过,潜能需要梦想和**来调动,而我的身上,由于这么多年的精神病院的工作经历,这两样东西已经缺失,我成了一个贪婪而猥琐的小人,昏沉地过着日子。
然而,求生的本能让我**四溢,浑身充满能量。
我仿佛回到了青葱岁月,在被窝里对着手机如饥似渴地阅读黄色小说的年代,每天晚上,把那个昂贵的手机塞在枕头下就直奔实验室,在那里忙活一个通宵,直到凌晨才回来,匆匆打个盹,第二天我居然能够不犯困。
现在我正以十二万分的劲头投身于自我拯救的事业中。
我在研究万博士的成果。
搞生物的公司最喜欢专利,因为他们知道,没有专利,他们的产品会一夜之间被各种各样的仿制品取代,因为生物制剂是最容易被仿制的东西,甚至不需要仿制,只需要得到母本,就可以轻易在实验室里大量复制,但是凭着我的能力和条件,即便智商高达一百四十五,想搞出万博士那样神奇的研究可能性也基本为零,那需要天才的直觉,持之以恒的努力,还有一些小小的却是决定性的运气。
但是复制它却很容易。
我从李川书身上得到母本,在实验室里研究DNA被RNA影响的过程,还有那些携带了记忆的DNA的特异之处,它们和大脑组织相关的基因组产生了很多差异,可以肯定,那就是和携带记忆相关的部分。
这些异常的DNA很有活力,它们会不断产生RNA。
我毫不怀疑,如果把这些RNA提纯,注入某个人身体中,他也会逐渐出现李川书的症状,自认为是王十二。
我的确这么做了。
RNA长链加上一层薄薄的蛋白质鞘膜,它就成了一种结晶物。
少量的活性物质封装在小小的玻璃管中,晶体细微,看上去像是白色粉末。
我把它握在掌心里,原本很轻的东西,却感觉很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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