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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默心疼死了,拉过林仙儿的手道:“你跟着我,我就是穷死了也不会卖你。”
林仙儿淡淡道:“那可不行,你要是穷死了我就回去找我爹,至少我还有一口饭吃。”
林默:“……”
刚刚是谁哭着跳河的?现在小女孩的心思都这么复杂的么?
“那……你,你既然这么想,刚刚为什么要去跳河啊?”
林仙儿腮帮子鼓起来,眼圈又红了:“这次的男人太丑了,给的钱又不多,我讨厌他!”
林默:“……”
震惊我全家。
为了挽救这个深陷泥潭的小姑娘,林默决定多多赚钱,好歹别让她时时想着把自己卖给什么样的男人好。
她做起了保镖的生意,这次的雇主是水乡七里连环帮的帮主,姜与彬
在接到这单生意的时候,林默已是黑丨道上让人闻风丧胆的“大魔王”
。
得到这个称号多亏了好心人主动送人头。
黑风寨的大当家有个收藏美人的癖好,领着弟兄在拦路抢劫时,对女眷常有特殊关照服务,一次出山,好巧不巧的,碰上了林默。
那时的林默绑定了索隆,正迷路迷得暴躁,于是这伙不做人的土匪和他们聚众的山头就成了她发泄怒火的工具。
“阿修罗魔九闪。”
剑气让身体幻化出三头六臂九把刀,鬼气森森,砍翻黑风寨五百多的土匪只用了这一招。
同时掀了整个寨子。
“大魔王”
这个绰号就是黑风寨的幸存者给起的,别人都以为这是个形容词,只有他们知道,这是货真价实的代名词。
林仙儿踏着雪来到雇主的住处,姜与彬虽说是一帮之主,却很年轻,最多不到三十岁,丰神毓秀的模样不像是个江湖人,倒像是翰林院的读书人。
可他顶着这副人畜无害的模样一连挑了二十八个水寨,染了一身的血才当上了这个帮主。
姜与彬不仅模样好,武功好,生意头脑也不错,他当上帮主的头一年就挤兑的同行没有活路。
于是同行们出钱找了江湖上最厉害的杀手来刺杀他。
杀手叫中原一点红。
若求杀人手,但寻一点红。
他是杀手中武功最高,剑法最快的人之一,而且信誉非常好,十六岁出道至今,只要钱到位,天王老子都能杀给你看,而且他若接下了这单生意,那即便对方出价十倍,他也不会答应。
姜与彬听说了此事后用了一下午的时间来冷静,又用了一晚上的时间来写遗书。
第二天,他遇到了林默,林默接了保护他的单。
他兴奋地原地起跳,把遗书撕了个一干二净。
林仙儿将他上下扫了几眼,美目流转,微笑道:“我姐姐脾气不好,你是知道的对吧?”
姜与彬道:“我知道。”
林仙儿接着道:“她让我告诉你,在那个杀手出现之前,你一步都不许离开这个房间,明白吗?”
姜与彬道:“完全明白。”
“这是为了你好,毕竟,我姐姐的那招“镜花水月”
用起来可是敌我不分的。”
作者有话要说:1:出自火影忍者
捋一下《多情》的时间线,这时候龙小云刚出生,李寻欢刚到关外,所以……嗯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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