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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其中有芬纳·伯纳、玛丽亚·艾奇沃斯和瑞克里弗夫人[4]的小说;还有一些法国和德国小说的英文译本(包括歌德的《少年维特的烦恼》)。
事实上,凡是从巴斯和南安普顿的图书馆中能够借到的书,她都会阅读。
她对莎士比亚的作品很熟悉;她读拜伦和司各特的作品,他们是与她同时代的;她最喜欢的诗人似乎是柯帕[5]。
无疑,柯帕的作品中那种绚丽、冷峻、睿智的风格很吸引她。
她还读过约翰逊博士和包斯韦尔的作品,还有大量的历史书籍和宗教文献。
三
作为一个作者,最重要的当然是自己的创作,接下来我便谈谈这个。
简开始写作的时候,还是一个小女孩。
在她快要死去时,曾托人给一个同样喜欢写作的侄女带话,她说要是她想听听她的忠告,16岁之后再开始创作是个更好的选择,在12到16岁这段时间最好多读少写。
在简的时代,女人写书是有悖体统的。
路易斯修士[6]曾说:“我讨厌一切女作家,蔑视她们,甚至可怜她们。
她们应该拿针捏线,而不是舞文弄墨,针线才是她们的工具。”
那时候,小说是一种被轻视的文学体裁,身为诗人的司各特爵士竟然喜爱写小说,就连简·奥斯汀自己都十分压抑。
写小说的时候,简总是“避免被仆人、客人和其他人发现。
她把小说写在小纸片上,便于收藏,还能盖在一张吸墨纸下面。
她的房间和仆人的下房之间有一扇嘎吱作响的门,响动的声音对她有警示作用,她便一直没有让人把门修好:一旦有人推门进来,躲在屋里写小说的她便能听到,然后迅速把稿子藏起来”
。
大哥詹姆斯有一个儿子在上小学,他从来不知道父亲正读得津津有味的小说的作者是他的姨妈。
简的另一个哥哥亨利在回忆录中说:“如果简还活着,绝不会在作品上署名,不管这能带来多大的声名。”
因此,《理智与情感》(这是简发表的第一部作品)的扉页上的署名仅仅是“一位女士”
。
事实上,简最早的作品并不是《理智与情感》,《第一次印象》才是她的第一部小说。
简的哥哥乔治·奥斯汀曾给一个出版商写信,想自费出版“一部与伯纳小姐的《伊沃林娜》篇幅相近的一共三卷的小说”
,但是,出版商拒绝了这个提议。
1791年的冬天,简开始创作《第一次印象》,1797年8月小说完成,它便是16年之后才得以出版的《傲慢与偏见》。
后来,她接连写出了《理智与情感》和《诺桑觉寺》两部作品,运气却都不太好。
五年后,《诺桑觉寺》(当时书名为《苏珊》)被一个名叫理查德·克劳斯贝的人花十英镑买走,但它并未出版,而是被转手卖掉了。
由于作品没有署真名,理查德并不知道自己卖掉的手稿便是日后大卖的《傲慢与偏见》的作者所著的《诺桑觉寺》。
《诺桑觉寺》完成于1798年,这之后直至1809年,简似乎不再创作,她仅仅完成了《沃森一家》中的部分章节。
人们不禁猜测,为什么一位很有才华的作家会如此长时间辍笔。
有人说是因为她坠入了爱河,但这不过是个猜测。
1798年,23岁的简正值妙龄,可能会多次坠入爱河。
简的奇特之处在于,虽然一次次的恋爱结果大都并不愉快,在她的精神上却没有留下阴影。
因此,关于她长期辍笔的解释,最可信的是,由于出版商拒绝出版她的小说,她有些意气消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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