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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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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我种的豆子,如果把已经种好了的一行一行地加起来,总有七英里长了吧。
它们亟待锄草松土,虽然最后一批还没播种下去,但最早种下去的一批已经长得很不错了;豆苗是容不得拖延的。
这一桩赫拉克勒斯的小小劳役,我干得这样卖力,这样有自己的尊严,到底意义何在呢,我还不知道。
我终于爱上了我的一行行豆田,也爱我的豆子,虽然它们的数量已经大大超出了我的需要。
它们使我和我的土地亲密联系在一起,因此我得到了地神之子安泰所拥有的力量。
可是我为什么非要种豆呢?只有天晓得了。
整个夏天,我都在干这一桩奇妙的劳动——整理大地的这一块表皮,这块地以前只长委陵菜、狗尾草和黑莓,以及甜蜜的野果子和好看的花朵,而现在却让这块地里生长起豆子来了。
我从豆子那儿能懂得什么,豆子又能从我身上懂得点什么呢?我爱护它们,我为它们松土、锄草,从早到晚照看着它们,这就是我一天的工作。
宽阔的豆苗叶子真好看。
我的得力助手是滋润这干燥土地的露水和雨滴,以及泥土本身所含有的肥料,虽说这块地的大部分是贫瘠和枯竭的。
我的敌人则是害虫、寒冷的天气,尤其土拨鼠。
土拨鼠吃光了四分之一英亩地的豆苗,另一方面,我又有什么权利拔除狗尾草之类的植物,毁坏它们这片自古以来的百草园呢?不过,剩下的豆子很快就会长得十分茁壮,不怕野草,而且可以前进去对付一些新的敌人了。
我记得很清楚,我四岁的时候,从波士顿被带到我这个家乡来,就曾经途经这片森林和这块土地,还到过湖畔。
这是铭刻在我记忆中最早的情景之一。
今夜,我的笛声又唤起了这同一片湖水的回想。
松树依然站在那里,比我年长;或者,有的松树已被砍伐了,我用它们的根来煮饭,新的松树则在四周生长,给新一代人的眼睛以新的景象。
就在这片牧场上,几乎是同样的狗尾草从多年生的老根上又长出来了,我甚至给我童年时梦境中奇妙的风景添上了一袭新衣,要想知道我重返这里之后所发生的影响,那就请看这些豆苗的叶子、玉米叶子以及土豆的藤蔓。
我大约种了两英亩半的坡地。
这片地大约是十五年前才开垦出来的,我自己挖出了两三“考得”
的树根,我没有施肥;夏天,我锄地翻土时还挖出一些箭头来,看来在白人来开垦之前,就有一个已经消失了的古代民族曾在这里繁衍生息,他们还种过玉米和豆子,所以,在某种程度上,他们已经把地力耗尽了。
在还没有任何土拨鼠或松鼠窜过大路或在太阳升上矮橡树林之前,这时一切都披着露珠,我就开始拔豆田里那些横生的杂草,并且把泥土盖到它们上面——我奉劝你们尽可能趁有露水时做一切工作,虽然有些农民不同意我这样做,一大清早,我便打着赤脚劳动,像一个造型艺术家,轻踏着露水浸湿的粉碎的沙土,稍迟一点,日上中天,太阳就要晒得我的脚上起泡。
太阳照射着我锄豆,我慢慢地在那黄沙的坡地上,在那长达十五杆的一行行的绿叶之间来回走动,它一端延伸到一片矮橡树林,我常常在它的树荫下休息;另一端延伸到一块黑莓田边,我每走一个来回,总能看到那里的青色浆果颜色又加深了一层。
我除去杂草,又在豆茎四周培上一些新土,以协助我所种植的这一种作物的滋长,让这片黄土不是以苦艾、芦管、狗尾草,而是以豆叶与豆花来表达它夏日的思想——这就是我每天的工作。
因为我没有牛马、雇工或小孩的帮助,也没有获得经过改良的农具,所以我的工作进展得特别慢,我也因此跟我的豆子更加亲密。
用手工作,即使到了做苦工的程度,总不能算作虚度光阴的一种最差劲的形式吧。
这中间便有一个永恒的、不可磨灭的真理,对于学者来说,它是带有某种古典哲学的意味。
在那些向西经过林肯和韦兰到谁也不知道的地方去的旅行家看来,我就成了一个agricolalaboriosus(辛苦的农夫)了;他们自在悠闲地坐在双轮轻便马车上,手肘放在膝盖上,缰绳松散地垂挂成花彩装饰;我却是不出远门的辛劳耕作的农夫。
可是,我的屋子和田地很快就落在他们的视线和思绪之外了。
因为大路两侧很长一段路上,只有我这块土地是耕作了的,自然会引起他们特别的注意;有时候在这块地里工作的我,还听到他们的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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