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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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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开始流浪时,歌尔德蒙贪婪地享受着再次获得的自由,但对一个流浪汉无以为家、颠倒混乱的生活方式,却得重新加以适应。
流浪汉不听命于任何人,只受天气与季节的约束,眼前无目标,头上无房顶,身边无长物,得过且过,随遇而安,生活得天真而勇敢,寒酸而充实。
他们是被逐出乐园的亚当的儿子,纯洁无辜的动物的兄弟。
时时刻刻,他们从老天手中受领着主的赐予:阳光、雨露、霜雪、冷暖、舒适和困厄。
对于他们来说,无所谓时间,无所谓历史,无所谓追求;他们也不像那些定居在房子里的人,对所谓发展和进步怀有异教徒似的狂热崇拜。
一个流浪汉可能是文雅的或者粗野的,精明的或者痴憨的,勇敢的或者怯懦的;但不管怎样,他在心里总是个孩子,总生活在出生后的第一天,生活在世界历史开始之前,他的生活总是受很少的几个简单的欲望和需要支配。
他可能是聪明的,也可能是愚蠢的;他既可能深知一切生命之脆弱和短暂,深知一切在茫茫宇宙中存身的生物之渺小和可怜,也可能懵懵懂懂,完全只知道满足自己贪婪的肚腹的需要。
他始终是财产拥有者和安居乐业者的对头和死敌;这种人恨他、鄙视他、害怕他,因为他们不愿被他提醒并觉悟到:存在是短暂的,所有的生命都在不断枯萎,在我们四周的宇宙里,充斥着冷酷无情的死亡。
流浪汉生活的幼稚单纯,它的母性倾向,它跟法则与精神格格不入,它的冒险轻生以及时刻处于死亡边缘等,都早已对歌尔德蒙的心灵产生深刻的影响。
但尽管如此,他心中仍然存在灵性和意志,他仍然是位艺术家;而这个矛盾,就把他的生活变得更加丰富而艰难了。
每一个人的生活都是通过分裂和矛盾才变得丰富多彩的。
没有陶醉和纵乐,理性和明智何以存在;没有死神在背后窥视,感官的欢愉又有什么价值;没有两性之间永远还不清的孽债,又怎能产生爱?
夏季和秋季过去了,歌尔德蒙好不容易熬完寒冬,又重新迎来鸟语花香的令人陶醉的春天;时序更替快如飞梭,夏日高悬蓝天的骄阳,总是一眨眼便落了下去。
如此年复一年,歌尔德蒙似乎忘记了世界上除去饥饿、爱情以及这不声不响的节令变化以外,还有别的东西;看起来,他已完全沉溺在母性原始的爱欲世界里了。
其实,每次在梦中,每次在休息时望着一道道鲜花盛开或者枯萎萧索的山谷而堕入沉思的时候,他仍然充满彻悟,仍然是一位艺术家,仍然痛感着一种想以精神力量将这过一天算一天的无意义生活改变和抛弃的渴望。
有一天,他碰见了一个同伴。
自从与维克多那次你死我活的搏斗以后,他就一直在单独流浪。
眼下这位不知怎么跟上了他,他甩了好长时间都摆脱不了。
不过这一个同伴并非和维克多同一类型,而是位去过罗马的朝圣者,年纪轻轻,身穿修士袍,头戴朝圣帽,名叫罗伯特,老家在波顿湖[1]边上。
此人是个手艺人的儿子,曾在圣伽鲁斯修道院念过书,少年时代就产生了去罗马朝圣的念头,年纪越大越是入迷,等到抓住一个机会便立即行动起来了。
他的父亲死后,他的愿望才得以付诸实现。
他本身是在父亲的工场里做细木匠的。
老头儿刚一下葬,罗伯特就向母亲和妹妹宣布,现在任何事情也别想再拦住他去实现自己的愿望了,即动身前往罗马朝圣,以便赎补他自己和他父亲的罪过。
两个女人叫苦连天没有用,破口大骂也没有用;罗伯特固执己见,未曾得到母亲的祝福,也不考虑两个女人的日子是否过得下去,便在妹妹的怒骂声中走出了家门。
促使他这么干的首先是对游**的兴趣,其中也掺杂着某种表面上的虔诚,即想在宏伟的教堂和圣地待一待,尝一尝参加弥撒、洗礼、葬仪、燃点圣香和圣蜡的滋味。
他也会少许拉丁文,但不是想做学问,而是渴望在教堂穹顶的阴影中嘀咕嘀咕,自我陶醉。
小时候,他很热衷于当做弥撒的辅祭。
歌尔德蒙并不怎么瞧得起他,但对他也还喜欢,觉得在狂热地迷恋漫游和向往异域方面,自己和他颇有些相似。
罗伯特自称高高兴兴地离开了家,还真到过罗马,受到了无数修道院和神父的殷勤款待,亲眼看到过许多名山大川和南国风光,在罗马的大小寺院和教堂里感到身心舒畅,参加了数百场弥撒,在最神圣的地方做过祷告,领过圣餐,吸进的圣香之多,已经超过了赎补他年轻人的小小罪过以及他父亲的罪孽的需要。
他在外流浪已一年多;当他终于返回故乡,踏进家门的一刻,人家对他却不像迎接一个归来的游子般亲热。
原来妹妹已经垄断家中的义务和权利,在工场中雇用了一个勤快的伙计,嫁给了他,一个人把家庭和工场管理得井井有条,使罗伯特回去后没住两天便发现自己是个多余的人,而且当他马上又声称要出走的时候,谁也不曾劝他留下。
他呢,也并不难过,只求他母亲拿出一点点积蓄,重新做了一套朝圣服穿起来,便踏上新的旅程,漫无目的地横穿了整个德意志帝国,一半像流浪汉,一半像教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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