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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我得费很大劲才能保持理智。
现在我是在为我们两人工作。
早上,我给自己定下了规矩:小说最少要写上七百五十个字,不过一般到十一点钟时,我都能写完一千字。
希望的力量之大真是惊人。
去年拖了一年的小说现在眼看就要写完了。
我知道,亨利九点半左右动身去上班,萨拉最可能打电话来的时间是九点半到十二点半之间。
亨利已经开始回家吃午饭了(帕基斯是这么告诉我的);三点钟以前,萨拉没有机会再打电话来。
十一点以后,我会修改一下当天写好的东西,再写写信,一直到十二点半。
这时候,我会暂时从期待中解脱出来,只是心情很沮丧。
两点半以前,我可以在大英博物馆的阅览室里消磨时间,为《戈登将军传》做笔记。
读书和做笔记时,我没法像写小说时那样专注,有关萨拉的思绪会时不时地钻到戈登的中国远征经历和我之间。
为什么会请我来写这部传记?这个问题常令我感到不解。
他们挑选一个相信戈登所信的天主的作者来写这本书会更好些。
我可以欣赏戈登在喀土穆战役中所作的顽强抵抗——还有他对那些安安稳稳待在家里的政客的痛恨,但搁在我书桌上的那本圣经却是属于一个同我的思想大相径庭的世界的。
或许那家出版商指望我对戈登基督徒身份所作的玩世不恭的处理会引起公愤,让我臭名远扬。
我可不想让他开心——戈登信的这位天主也是萨拉的天主,我才不会去攻击萨拉相信自己爱着的任何幻影。
在那段时间里,我一点也不恨她的天主,因为事实最终不是已经证明了我比天主还要强大吗?
一天,我正在吃三明治,我那支笔迹不易擦掉的化学铅笔不知为何老是会戳到三明治上面去。
这时候,对面传来了一个熟悉的声音。
那人用出于对干我们这个行当的人的尊敬而压低了的嗓门招呼道:“我希望现在一切都正常了,先生,如果您能原谅我的打扰的话。”
我隔着桌子望过去,便看到了那撇让人难以忘却的小胡子。
“很正常,帕基斯,谢谢你。
违反规矩来块三明治?”
“噢,不了,先生,我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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