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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王宫,御花园。
秋风卷着寒意掠过琉璃瓦檐,落在铺着青石板的园路上,积起一层厚厚的枯叶。
踩上去沙沙作响,像是谁在暗处低声啜泣。
可这萧瑟秋景,半点也没侵入夫差的心间——他胸腔里翻涌的,是比暮春暖阳还要和煦的暖意,混着几分酒意的醺然,将眉宇间的威严都柔化了大半。
今日是个值得铭记的日子。
他刚在朝堂上正式下诏,赦免勾践之罪,准许这位在吴国为奴三年的越王,携妻带子返回越国。
诏书宣读时,朝臣中虽有几声隐晦的反对,却都被他一句“寡人心意己决”
压了下去。
此刻坐在御花园的八角凉亭里,看着石桌上温着的琥珀色酒液,夫差只觉得通体舒畅,连呼吸都轻快了不少。
“勾践,”
他端起酒杯,指尖着杯壁上雕刻的云纹,目光落在凉亭下跪在地上的身影上,语气里竟带着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缱绻,“此去越国,山高水长,你可别忘了寡人。”
酒液晃了晃,映出夫差微醺的脸庞。
他看着勾践那副恭顺到极致的模样,心里忽然泛起一阵复杂的涟漪。
这三年,勾践早己不是那个在会稽山与他对峙的越王了。
他是深夜里随叫随到的侍仆,是酷暑天替他扇风驱蚊的杂役,是寒冬时为他暖床捂脚的奴才,更是他烦闷时随口呵斥、得意时肆意嘲弄的“宠物”
。
夫差记得,有一次他狩猎归来,脚被马鞍磨破了皮,疼得辗转反侧。
是勾践跪在床边,用温热的嘴唇细细吸吮他伤口里的淤血,那股小心翼翼的虔诚,连最贴身的内侍都做不到。
还有一次,他生了场大病,太医束手无策,勾践竟跪在殿外三天三夜,焚香祷告,愿以自身性命换取他的安康。
那样的卑微,那样的顺从,早己刻进了夫差的习惯里。
他习惯了勾践的随叫随到,习惯了勾践的低眉顺眼,习惯了从勾践那双“敬畏”
的眼睛里,看到自己至高无上的威严。
如今要放走这个“奴才”
,夫差忽然觉得心里空落落的,像是少了点什么重要的东西。
就像一个养了多年的宠物,忽然要被送走,既有对其“归乡”
的宽宥,更有难以割舍的留恋。
可他毕竟是吴王,是天下诸侯敬畏的霸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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