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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的春天,风里带着股躁动的土腥味,那是冰河解冻的味道,也是人心思变的味道。
北大办公楼礼堂,今晚灯火通明。
这阵子,那股子“交谊舞”
的风潮像是长了脚,从内部招待所一路刮进了大学校园。
虽然还没敢大张旗鼓地叫“舞会”
,挂的是“周末文艺联欢”
的牌子,但谁心里都跟明镜似的——这就是变相的舞会。
礼堂里人头攒动,空气中混杂着廉价雪花膏的香气、海鸥洗发膏的草药味,还有年轻身体散发出的热气。
胡淑英被苏珊硬拉着来了。
她穿着件洗得发白的蓝布褂子,底下是黑裤子、千层底布鞋,扎着俩麻花辫,站在一群穿着布拉吉(连衣裙)、烫着波浪卷,甚至偷偷抹了口红的女学生中间,像是一株误入牡丹园的狗尾巴草。
显眼,且格格不入。
“哎呀,淑英,你怎么还穿这一身?”
苏珊今儿个可是下了血本,穿了件掐腰的红格子呢子大衣,脚上那是只有华侨商店才有的细跟小皮鞋,踩在木地板上“哒哒”
作响,跟机关枪似的。
“我穿这一身怎么了?劳动人民本色。”
胡淑英淡淡回了一句,目光却越过那些花枝招展的人群,看向礼堂最角落的阴影处。
那里,才是她心尖上的人待的地方。
礼堂的配电箱旁边,陆泽坤穿着一身沾着机油印子的灰色工装,腰里别着甚至有点生锈的电工钳,正蹲在地上检查线路。
他就像个隐形人,这种充满了雪花膏香味和英文歌的场合,跟他这个满手老茧的修灯泡的,那是两个世界。
哪怕他刚用翻新幻灯机赚了三百块,哪怕他兜里揣着能买下这礼堂一半人衣服的巨款,可那种刻在骨子里的、面对“知识分子”
和“城里人”
的自卑,就像是附骨之蛆,怎么甩都甩不掉。
他甚至不敢抬头看胡淑英。
这时候,一阵骚动从门口传来。
几个男生簇拥着一个人走了进来。
那人穿着一身笔挺的藏青色中山装,风纪扣扣得一丝不苟,胸前别着支派克钢笔,头发梳得油光水滑,连只苍蝇站上去都得劈叉。
顾言之,中文系的大才子,据说家里老爷子在部里也是挂得上号的人物。
他一进来,那气场就不一样,脸上挂着那种矜持又自信的笑,跟周围人点头致意,仿佛这礼堂是他家后花园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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