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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阿托斯的妻子(第3页)

要说操办一顿筵席,阿托斯张罗得比谁都出色,每位宾客都能按其先人或本人的品秩身份安排就座。

要说纹章学,阿托斯对王国所有的名门望族,对它们的系谱、姻亲、纹徽以及纹徽的出典全都了如指掌。

礼仪典章,事无巨细他全都谙熟在胸,他说得出地位显赫的领主拥有哪些特权,对犬猎和鹰猎更是极其在行,有一天路易十三和他聊起这门精湛的技艺,他侃侃而谈,那位素以行家里手著称的国王不禁听得惊叹不已。

如同那个时代所有的贵族领主一样,他骑马使剑无不娴熟自如、得心应手。

更突出的是:他学过的知识很少有遗忘的,即便是那些学究气很重的学问,尽管在那个年头一般绅士难得有人肯在那上面下工夫,可阿托斯照样挺当回事,所以每当阿拉密斯搬弄他那点拉丁文,而波尔多斯又做出一副听得懂的样子的时候,阿托斯总会忍俊不禁;甚至有过两三回,阿拉密斯脱口说句拉丁文,语法出了毛病,阿托斯居然帮他纠正了动词变位、名词变格的错误,弄得那几个朋友惊诧至极。

还有,尽管那年头人心不古,军人信仰不虔、昧着良心,情人翻云覆雨、用情不如我们这年头专一,穷人则全然没把天主定下的第七诫[3]放在心上,可是阿托斯的端方正直却是无可指摘的。

因此,阿托斯是个非常杰出的人物。

然而,这么端方的品性,这么出众的仪表,这么高雅的气质,却眼看得慢慢地纳入了世俗生活的轨道,犹如一个老人在体力上和智力上都变得衰弱、愚钝了一样。

阿托斯常有心情忧郁的时候,遇到这种时候,他的风采就会变得黯然失色,那些闪光点就像销匿进了深邃的黑暗之中。

于是,天神般的人物不见了,剩下的仅仅是个不起眼的凡人。

脑袋耷拉,两眼无光,说话滞缓而尖刻,可以一连几个钟头不是瞅着酒瓶和酒杯,就是瞅着格里莫,这个仆从早已习惯了按主人的手势办事,能从主人全无表情的目光中看出主人最隐秘的愿望,即刻就去办妥。

赶上哪天四位朋友聚在一起说话的时候,阿托斯即便说上片言只语,也是十分难得的。

可要说喝酒,情况却不一样了,阿托斯一个能抵四个,而且喝得再多也不会失态,只是眉头蹙得更紧、神色更加忧郁而已。

达德尼昂,我们知道他是个生性敏锐,爱刨根问底的人,但任凭他在这件事情上面有多么好奇,还是没能探问出阿托斯这般消沉的缘由,对其中的情况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从来没人给阿托斯来过信,而他的一举一动,也从来没有隐瞒过这几位朋友。

不能说他的这种忧愁是喝酒引起的,因为正相反,他喝酒只是为了借酒浇愁,不过我们前面说过,这个药方并不灵验,反而只会使他更添愁绪。

这种极度的忧郁,也不能归咎于赌博,因为阿托斯不像波尔多斯那样,赢了就唱歌,输了就骂娘,他赢钱就跟输钱同样的喜怒不形于色。

有天晚上,大家瞧着他在火枪营俱乐部先赢了三千皮斯托尔,然后又全部输得精光,连同那根出席盛宴用的绣金腰带都输掉了;临末了又全数都赢了回来,而且还多赢了一百个路易,而尽管输赢变化大起大落,他那两道清秀的黑眉毛始终没有抬高或拉下过一分一毫,他那双手始终没有失却珠玉似的光泽,他的谈吐(这晚上他心情颇好)也始终是平静和愉快的。

他的阴郁的脸色,也不像我们的比邻英国人那样是气候影响所致,因为他的这种忧郁通常到了每年天气最好的季节反而会变本加厉;六月和七月是阿托斯心绪最糟糕的日子。

眼下,他没有什么伤心的事情,人家跟他讲起将来,他也总是耸耸肩膀;所以他的秘密是在过去,这话早有人影影绰绰地对达德尼昂提起过。

哪怕他已经喝得酩酊大醉,哪怕人家用尽机巧向他提出问题,也休想从他的眼睛,更休想从他的嘴里探出半点端倪,这层笼罩着他整个人的神秘色彩更使别人对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嗯,”

达德尼昂边想边说,“可怜的阿托斯这会儿说不定已经死了,而且是死于我的过错,因为这事是我把他扯进去的,他既不知道事情的前因后果,也不会从中有任何得益。”

“再说,先生,”

布朗谢应声说,“我们没丢命,还应该说是多亏了他。

您还记得他是怎么喊的吗:‘快跑,达德尼昂!我中圈套了。

’他放了两枪以后,那乒乒乓乓的剑声有多么可怕!简直就像跟二十个疯子,或者干脆说二十个发疯的魔鬼在打架!”

这些话更惹得达德尼昂一心只想快些见到阿托斯,尽管**的骏马已经跑得够快了,他还是用马刺狠狠地在马肚皮上勒了一下,骏马带着它的骑士奔驰而去。

上午十一点钟光景,亚眠已经遥遥在望;十一点半,他们来到了那家该死的客店门前。

达德尼昂一路上就在思量,要用什么办法狠狠惩罚这个奸诈可恶的老板方能解心头之恨,可那会儿只是一种期待。

所以这会儿他进客店门时,把帽子压到眼睛上面,左手握住剑柄,右手把马鞭甩得呼呼生风。

“你还认识我吗?”

他冲着迎上前来鞠躬的客店主人说。

“恕我眼拙,老爷。”

这家伙回答说,达德尼昂带来的那两匹珠光宝气的骏马让他看得眼睛发花,一时回不过神来。

“啊!你不认识我了!”

“不认识,老爷。”

“好吧,只消几句话就能叫你记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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