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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周年作者修订版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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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这本书的感觉如何,我并不知道。
我只知道写出这本书的感觉如何。
1992年我移居美国。
那时,某些想法就在我头脑中出现了。
虽然我觉得这些彼此之间没有关系的想法很重要,但在当时看来它们却毫无关联:两个男人在飞机上相遇;冰面上的一辆车;有重要意义的硬币戏法。
更重要的是,尽管我现在居住在美国这个怪异的巨大国家,但我对它并不了解。
不过,我想要了解它。
更重要的是,我想要描述它。
后来,在某次停留冰岛时,我作为游客参加了“雷夫?埃里克森[1]探索之旅”
,这令我所有的想法都融合在了一起。
我给我的经纪人和编辑写了一封信,解释这本书将是什么内容。
我在信纸顶端写下《美国众神》这个书名,确信自己还可以想出更好的书名。
几周后,我的编辑寄给我一张封面的设计图。
封面上有一条道路,还有击穿天空的闪电,顶部写着书名“美国众神”
。
这看起来恰恰就是我计划要写的书的封面。
我发现,书写出之前就有了封面,令人既气恼又高兴。
我把封面设计图贴在墙上,凝视着它,感觉自己受到了威胁,想出一个新书名的所有想法全都不翼而飞了。
这就是书的封面,就是这本书应该的样子。
现在,我必须要写出这本书了。
从芝加哥到圣地亚哥的火车旅行中,我写完了第一章。
我继续一边旅行,一边写作。
我沿着乡村小路开车从明尼阿波里斯到佛罗里达,按照我觉得影子在书里应该走的路线前进。
我写作的时候,有时候思路会卡住,这时我就开始四处游**。
我在密西根上半岛吃过南瓜馅饼,在开罗市吃过油炸玉米饼。
我约束自己,不写任何我没亲身经过的地方。
我在各种不同的地方写作这本书——佛罗里达州的大宅、威斯康星州的湖畔小屋,还有拉斯维加斯的旅馆房间里。
我沿着影子沿途经历过的地方写作,当我不知道接下来影子会遇到什么事时,我就写一篇“来到美国”
的插曲故事。
等到插曲写完之后,我就知道影子将要做什么了,然后接着回来写他的故事。
我希望每天能写两千字,但如果只写出一千字,我也觉得很开心。
我还记得写完初稿的时候,我把故事内容告诉了吉恩?沃尔夫[2],他是我认识的最聪明的作家,他的长篇小说比我遇到的任何人写得都精彩。
不过,我现在已经学会如何写作长篇小说了。
吉恩看着我,笑得很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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