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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晨我去买了《新闻报》。
一桩新的暴行把金·达吉南赶下了头版。
华盛顿高地上有一位年轻的外科医师,他是哥伦比亚长老会医院的驻院医生,在河畔公路的一场抢劫中遭到射杀。
他根本没有反抗,但凶手开枪打死了他,没有任何明显的理由。
受害者的遗孀将在二月初生下他们的第一个孩子。
应召女郎砍杀案掉到了里面的版面上。
报道的内容昨晚我都听德金说过。
我出去走了很久。
中午时分,我来到基督教青年会,但坐立不安,在见证环节中起身溜走。
我走进百老汇大街的一家熟食店,吃了个熏牛肉三明治,喝了瓶普赖尔黑啤。
晚餐时间我又喝了瓶啤酒。
八点半,我来到圣保罗教堂,但只是绕着街区走了一圈,然后径直返回旅馆,没去地下室参加活动。
我强迫自己待在房间里。
我想喝一杯,但我已经喝了两瓶啤酒,我决定把每天的配额定为两杯。
我觉得只要不超过这个额度,自己就不可能惹上麻烦。
无论我早晨一睁眼就喝还是晚上临睡前最后喝,无论我在旅馆房间里喝还是去酒吧喝,无论我一个人喝还是和别人一起喝,总之每天就喝两杯。
第二天是星期三,我睡了个懒觉,在阿姆斯特朗酒馆吃了顿迟到的早饭。
我走到市图书馆,在那儿待了几个小时,然后在布莱恩特公园里坐下,直到毒贩子烦得我无法忍耐。
他们已经彻底占领了公园,认定只有潜在的顾客才会费神走进公园,因此你坐在那儿看报纸就注定被一次又一次打断,他们推销兴奋剂、镇静剂、大麻、麦角酸以及天晓得其他什么东西。
晚上我去八十三街参加戒酒会活动。
米德莱德,从不缺席活动的成员之一,她宣布那天是她的纪念日,她最后一次喝酒已经是十一年前了,全场掌声雷动。
她说她没有任何秘诀,她只是每次坚持一天。
我心想,假如我不喝酒直接上床,那就坚持一天了。
我下定决心,去他妈的,我能做到。
然而等聚会结束后,我却走进了波莉笼子,喝下了我那天的两杯酒。
我和一个男人聊了起来,他想请我喝第三杯,但我请酒保给我可乐。
我对自己很满意,知道我有原则,而且能恪守原则。
星期四,我吃晚饭时喝了杯啤酒,再去参加活动,在场间休息时溜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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