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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时序抓住了这根稻草。
他学得比谁都刻苦,几种拗口的异邦语言,硬是让他咬着牙啃了下来。
他的第一次“投机”
,是咬着牙,将做学徒几年攒下的所有微薄积蓄,托一位相熟的船长,随船指带回一批品质上乘的葡萄酒。
那批酒顺利运抵,转手卖出,差价惊人,让他捞到了人生的第一桶金。
这次冒险的成功,像一簇火苗,点燃了他对远程贸易和利用地域差价的巨大热情。
那其中的利润,足以让任何有野心的人心跳加速。
学徒期满,他没有留在安全的店铺里,而是亲自跟着商队,踏上了前往东部沿海的艰险路途。
风餐露宿,与盗匪周旋,他都熬了过来。
后来,他凭借积累的经验和那张能说会道的嘴,竟然成功说服了几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贵族,成为他商队的匿名投资者,组建起一支真正属于他自己的队伍。
东方的丝绸、瓷器、香料,运回西方,价格能翻上十倍、数十倍。
每一次成功的航行,带回的不仅是稀罕货物,更是泼天的财富。
一次远航的利润,就足以让一个普通人跻身富人行列。
数年之间,财富以惊人的速度累积。
商时序建起了一座金碧辉煌的宅邸,极尽奢华。
他慷慨地向教会捐赠巨款,资助修道院。
但他与其他富商不同,他没有急于成立什么家族商行以确保所谓的家族名誉永世流传,而是将他财富的绝大部分,像开闸的洪水,源源不断地投入到了李兀所在的那个,曾经庇护过他、依旧朴素甚至有些破败的教区。
面对那笔足以让整个教区焕然一新的巨额捐赠,李兀显得有些无措,声音里带着真诚的不安:“您真的不必……如此慷慨。”
商时序向前逼近了一步。
他早已不是当年那个需要躲藏的狼狈少年,岁月和风险将他淬炼成一个高大健硕的男人,肩背宽阔,周身散发着在生死博弈中沉淀下来的、坚不可摧的气场。
他这一靠近,便显得黑袍下的李兀愈发单薄清瘦。
“我当年说过的,”
商时序的声音低沉,带着分量,“我会让你过上好生活。”
他的目光毫不避讳地落在李兀脸上,细细描摹着他的轮廓:“你太瘦了,知道吗?好像风一吹就能倒。”
他说着,抬起手,指节分明、带着薄茧,朝着李兀的脸颊缓缓伸去,意图触碰那份他念想了多年的人。
李兀没有躲闪,或者说,在那极具压迫感的气息下,他忘了躲闪。
商时序指尖带着不容错辨的温热触感,轻柔地落在他的皮肤上,像火星溅入冰湖。
李兀抬起眼,对上商时序深邃得几乎要将人吸入的目光,又迅速垂敛下眼眸,喉结轻轻滚动了一下,最终只吐出了一句干涩的祝祷:“神……会庇佑您的。”
那时,男人之间的爱恋被视为不可饶恕的罪行,是法典上明文禁止的丑恶。
没有人会允许,神的在世代言人,将他那本该完全奉献给上帝的身与心,分给任何一个世俗的凡人,尤其是另一个男人。
商时序的手停在半空,随即缓缓收回。
他看着李兀下意识紧绷的肩线,声音放得低缓,带着一种近乎刻意的安抚:“不用害怕。
我不会对你做什么。”
他后退半步,重新拉开一个合乎礼数的距离,将眼底翻涌的情绪死死压住,单膝下跪,亲吻李兀的手背,只留下信徒般的虔诚外壳:“我只是您的信徒。”
李兀才是他唯一信奉的神祇。
在许多次命悬一线的时刻,当商船在暴风雨中几乎倾覆,当盗匪的弯刀擦着脖颈掠过,当异乡的瘟疫席卷营地,在他觉得自己下一秒可能就要死去的时候,脑海里唯一清晰的,只有李兀的影子。
对他的爱成了支撑他活下去的最顽强的念头。
他必须活着回去,必须再见到他。
如今他坐拥万贯家财,挥金如土。
他觉得,这一半的荣华,骨子里都刻着李兀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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