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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街道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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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小镇长出了野性,然后在北京服了老。
天气一凉,我就成了个瘸子,是两年前撞膝盖留下的毛病。
我老婆给我贴上膏药时说:“你终于服老了吧。”
我从来没想过我会服老啊,“服老”
这词和我有啥关系,网上流传的“油腻老男人的十条标准”
我都没中招啊。
我明显感觉到自己与之前年轻时有着很大的不同,其中最大的不同就是:奇迹少了,飞跃少了,生活里再也没了传奇,丝毫谈不上什么诗意,再也不会随口吐出一句信誓旦旦的承诺了。
我老婆说我年轻时有种随时玉石俱焚,天不怕地不怕的狠劲,现在这些都消失殆尽了。
那时真是没有什么事不是太阳重新升起后还忘不了的,即使遇上再大的病痛,只要每个器官睡几觉就好了,面对失败,永远都是下一次、下一个。
有个媒体采访我,问我这些年在北京都干啥。
我想了想,这些年在北京啥也没干,唯一一直坚持的就是写小说吧。
我是二○○六年到的北京,到北京上学。
我记得第一眼看到的是北京西站。
我下了火车,出来在报刊亭买了张地图,走到世纪坛对面马路上的电话亭,给我已经分手的初恋打了个电话,说:“我到北京了,我离梦想近了。”
我初恋长得像陈乔恩,这是我后来才发现的,那时候我不认识陈乔恩。
但是我初恋的胸和屁股都比陈乔恩有料多了。
我用了一下午步行到天安门墙根下面,累了,我躺在长椅上就睡着了。
一觉醒来,夜深人静,路灯放亮,一时我恍惚地不知道自己在哪里。
第一次想到北京是初中二年级,我有两个同村结拜兄弟,虽然我们在辈分上差着三个辈分,但是我们还是结拜为兄弟了。
我们说,我们二○○八年时一定要生活在北京,后来只有我一个人把这件事当真了,那两人后来一个在兰州,一个在银川。
第一次想写东西是在高一,我们班有个姑娘,写的作品一直在《读者》刊登。
这姑娘长得好,心气高,是我们班唯一一个不论春夏秋冬都系着围巾的姑娘,我觉得这个姑娘符合我对情人的想象,看起来也挺好睡的。
她坐在我前面,我问她的梦想是什么,她说:“当作家。”
我那时候不知道作家还能“当”
,我一直以为作家是厂家生产的,就是天生的那种,一出来就是作家。
后来,我也想当作家。
这姑娘现在在我朋友圈里卖面膜。
我第一次对小说有感觉是因为我结拜兄弟中的一个,他前一晚看完小说,第二天早上就给我讲,坚持了整整大半年,才讲完那本书,我后来才知道那本书是《白鹿原》。
我听得可入迷了,人家早读都在背书,我俩在太阳窝里讲小说。
后来就是高二那年,我在我们新华书店看到了一本《许三观卖血记》,我坐在地上看了两个小时不带喘气的,翻到封底看到余华留着胡子的照片时,我才下定决心像一个作家那样去生活,像一个作家那样去写小说。
十几年过去后,在北京这雾霾天里,有天下午,我在上班,耳机里放着《灿烂》,突然之间我哭了。
我不知道为什么哭,我只是感觉牢笼般无望,我的眼前是田野,是连绵起伏的山丘,是那种宁可在喜欢的事情上肝脑涂地地流血,也不愿在不喜欢的事情上投入心绪的偏执,是决死般努力,迷恋般一往无前的心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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