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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0章风流的朋友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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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的天气通常都是温暖宜人的,但并不总是温暖宜人的,3月底的这一天晚上便是如此地与平日不同。
风,像是北风的风,刮得很猛,且后劲十足,天像是冬天的天,阴沉得很厉害,使人觉得春天大概是后悔来到这人世间了,所以想使劲地往回缩,希望能找个可以避风的好地方。
在这种属于逆流和回潮的天气里如果能发生什么好事的话,那就真有点奇怪了,也对不住某些人那渴望波澜和曲折的**内心。
躁动和轻薄的季节既然来了,那么自然又到了动物们萌发传宗接代之意的时候了,人类当然也不例外,尤其是对于荷兰猪李忠良的老婆王欢来说更是如此。
昨夜雨疏风骤,浓睡不消残酒,那是多情而又惆怅的女词人喜欢干的事,普通小女人过的还是普通的小日子,真正喜欢的还是钱财这等俗物,需要填补和打发的还是实实在在的空虚和寂寞,只要这个小女人所谓的有空虚和寂寞。
不知道是出于什么猎奇和攀比之类的古怪心理,在县城东胜超市当售货员的王欢近期和一个开宝马的已婚男人勾搭上了,而且大有希望能永远如胶似漆地合二为一下去的强烈趋势。
尽管这个十分庸俗的过程里也许充满了许多意想不到的惊险和情趣,但是对于外人来讲却都是难以一睹其中真正风采的,因此也就只能停留于自以为是的想象当中了。
又因为唯有如此,才可以将其想象得更加精彩,更加动人,也更加龌龊和下流,所以古往今来乐此不疲的人数不胜数。
因为被《红楼梦》里的警幻仙姑不经意间发明出来的“意**”
二字向来都比真**更为疯狂,更为夸张,也更能刺激人的感官,地球上是个人都知道这个小小的道理,所以这个世上从来都不缺乏那种喜欢偷窥或围观别人**败露之事的看客。
也许是因为**的人虽然不少,可是真正败露出来的情况却不多,所以偶有这类事情发生时便如同鲜血引来鲨鱼或粪坑招来苍蝇一般,必定会搞得沸沸扬扬、满城风雨且好不热闹的。
王欢现在就处在这个马上就要爆出重大新闻的极其危险的边缘上,可是她本人对此却浑然不觉,依然忘我地投入其中,且忙得晕头转向、不亦乐乎。
事实上忠良已经怀疑她多时了,甚至在一周前的某天晚上,他还曾在自家小区门口亲眼见到她从那个野男人的宝马车上偷偷地下来呢。
显然,当时这对狗男女已经顺利地干完苟且之事了,这从他们分别时欲盖弥彰的动作里就能轻易地看出来。
作为正儿八经的过来人,男女之间那点破事他岂能不懂?他这个做事一贯比较冲动和任性的家伙之所以当时没采取什么断然的行动,是因为他需要一个捉奸的最佳时机,好把这对如假包换的奸夫**妇彻底地钉死在厚厚的案板上,永生永世不让他们再度翻身,然后他再好好地收拾收拾她,当然还有那个胆敢挖他墙角的狗※的,唯有如此他才能略微解解气。
他知道,骂那个家伙是狗※的,就有骂自己老婆是狗的意思,进而也是骂了自己,所以有时候他也考虑着千万不能这么骂,可是他又想不出什么其他更好的骂法,只好这么先将就着了。
刻骨铭心的冲天仇恨当然是有的,而且必须有,因为毕竟亮闪闪的绿帽子戴在谁的头上都不舒服,都不光彩,这种于他而言亘古未有过的仇恨甚至一度还超过了那种窝囊、自卑和无能的糟糕感觉。
自打偶然发现这个倒霉的情况之后,他的情绪和思维就变得很混乱了,一直也不知道该怎么妥善地处理这个事。
想了好久之后他才觉得,别的事先不说,把那个欠揍的宝马男暴打一顿绝对是必不可少的一个步骤,至于王欢这个同样死不要脸的浪娘们嘛,得容他日后再办。
正所谓一日夫妻百日恩,他虽然本身就不是什么能拿得出门的好鸟,在男女关系方面犯的错误也并不少,但是却也知道男人应该心疼和体谅媳妇的朴素道理,所以他还真不知道究竟该拿王欢怎么处理才是最合适的。
活着的世人确实都应该竖起大拇指来佩服他这样一个天生资质愚钝的粗人,上次在小区门口亲眼看见那对狗男女下车的时候并没有当场冲上去使用暴力,因为这对于他来讲已经相当不容易了,他居然知道采取策略,居然知道小不忍则乱大谋。
桂卿能够有幸亲眼目睹整个精彩异常的捉奸过程的后半场,其实全仗着忠良的一个电话,当这个家伙发现那辆万恶的白色宝马车潇洒地拐进他家小区的时候,他便第一时间联系了桂卿,让其来帮忙处理这件事情,然后他就开始采取具体的行动了。
等桂卿怀着激动和担忧的双重心情骑摩托车火速赶到现场打算进行救援的时候,被堵在小区最里边一个死角处的宝马车的前挡玻璃已经被忠良给砸烂了。
桂卿抬眼看了看宝马车内的情况,里边也是一片狼藉,可谓是惨不忍睹,想来应该比原来这对男女在车上进行激烈运动时的战场还要乱许多。
尽管当时的光线十分昏暗,车外面还刮着诡异的大风,空气中还夹杂着细细乱乱的带着浓浓土腥味的雨丝,但是借助楼上住户窗户里透出来的阵阵灯光,他还是大致可以看清当时整个局势的。
至贱无比的宝马男看起来大约三十来岁,肯定不到四十,身材高挑而消瘦,头发较短,没挨揍之前的面相应该还可以,不然王欢也不会冒着巨大的风险和他玩的。
他上身穿着的一件带无袖羊毛衫的厚布花衬衣,和下身穿着的一件蓝色水洗牛仔裤,已经被撕扯得烂七八糟了,黑色的裤腰带子也早就不知去向了。
他的脸上花瓜流茄的几乎全是黑紫黑紫的血迹,估计个别门牙也被打掉了,嘴里也全是或大或小的血斑或血块。
故事为斗一时间线!本书原名为斗罗修罗霍雨浩被动虐三非史莱克跟团流一身是挂修罗自创神位魂师大赛上,唐昊看着眼前的霍雨浩,目露惊骇怪物!你就是个怪物!重伤垂死的唐昊眼中满是悔恨,对一旁唐三哭喊儿啊!我错了!不该惹那个恐怖的怪物!面对席卷整个神界的劫难,情绪之神霍雨浩跟随指引投身时空乱流,再次睁眼已经来到了斗罗一时期,与唐三同岁。来到命运的起点,本想和前世伙伴们一同成神,却不曾想刚一入学就被前世岳母小舞缠上。多年以后,面对武魂殿教皇比比东唐三母亲阿银魂兽共主古月娜天梦冰蚕轻声叹息雨浩,要不你还是从了吧霍雨浩惊呼我真不是魅魔!这是一个重拾心态的少年,靠着自身人格魅力,魅惑众生的故事。极致的武魂升华之路,抓住改变命运的契机。重生在斗罗一中找寻真相,就从继承修罗神位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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