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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宫里来人接你了(第1页)

我看著乱草与马粪中的宜鳩露出一双红肿的眼睛,委屈的目光紧追著我,我一颗心都要碎了。

我引开了追兵,没多久就被楚人抓到,这便被马不停蹄地送到了郢都。

最初,是送到了郢都的萧府。

被带去萧鐸跟前的时候,他还是阴冷冷地坐著。

我灰突突地站在他跟前。

当著他的面,被萧灵寿扯去了我的髮簪,拽走了我的玉饰,什么好东西都抢走了。

我是大周最正统的王姬,天家王姬,什么都是最好的。

可我所有的好东西,都被尽数洗劫一空。

萧灵寿还带著萧鐸的面扒下我的外袍。

我的袍子是杏红色,外罩了一层鎏金轻纱,这轻纱在光下会映射出十分好看的顏色,这是我十分喜欢的顏色,我从前在宫中总穿。

只有镐京宫里才有这样的手艺,外面是没有的。

我最喜欢杏红。

在镐京的时候,嬤嬤和婢子们会用时令的果子为我醃製许多蜜脯。

譬如章华台那株古老的杏树,春日开完千头万朵的花,就会结出无数的青杏来,待到六月初,镐京城外那片麦田一片金黄的时候,杏子也就熟透了。

枝头的杏子熟得早,黄澄澄的,却又因了镐京的日光蒙上一层夭灼的朱红。

我爱极了章华台的杏花,也爱极了枝头饱晒过日光的杏子,那色泽盛大又灿烂,世间没有哪一种比得上。

宫里內司服专为我染制出杏红的丝帛和罩纱,我爱的裙袍是杏红,系腰的丝絛也是杏红,我还有束髮的帛带,也一样最喜欢杏红的顏色。

杏红是宗周九王姬稷昭昭所独有的,旁人都不许用,褒娘娘不许,宫妃们不许,我姐姐扶楹也不许,大周五十余个诸侯国,皆不许杏红的顏色。

可惜来了郢都,唯一的杏红色华袍被萧灵寿抢走了,萧鐸偏爱素净,不喜欢眼花繚乱的顏色,在望春台,我也就跟著穿得单薄素净,连点儿花纹都不怎么有。

与国破相比,衣袍实在都是些无关紧要的小事。

一头的乌髮全都散开,杏红的袍子也被人抢走了。

那时候的萧鐸就那么冷眼瞧著,薄唇抿著,一句话也不说一句,他冰冷的就像一个素未谋面,从不相识的陌生人。

他眼锋扫了我一眼,有些嫌恶,“干什么?”

我眼里凝著泪,被抢走的髮簪勾得我一头无法乱七八糟,我声腔颤抖著,这辈子还从没那么低声下气过,“鐸哥哥,我害怕。”

可萧鐸不以为意,他开口时就只有嘲讽,“害怕了,想起来找我了。”

这一年的暮春,我还没有过十五岁的生辰,还算不上十五岁,我抹著眼泪,“我不知道该找谁,这里我只认得你。”

我想,即便不提这十五年一起长大的情分,至少,我还在宫变那夜为他瞒住了消息,也为他引开了金吾卫,他也许还能惦记著一点儿我的好吧。

我如今国破家亡,连心爱的袍子都被人扒走了,至少,他也可怜可怜我,为我说一句话,给我一个好去处吧。

免得在这异地他乡受欺负。

可他冷言冷语的,让人心里一阵阵发凉,凉个了透彻,他说,“可惜,我不认得你。”

我来的时候灰头土脸的,袍子上沾满了尘土,可我不知道,这是我前半辈子穿过的最好的衣裳了。

他不喜欢我哭,盯著我的眼睛,迫我逼回去。

他说,“收起你那不值钱的眼泪。”

那时候他无须再用谦和儒雅的模样隱藏质子的真面目,那时候羊皮掀开,他就已经变回了真正的狼。

这才叫原形毕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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