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狼人,上帝与母狼交配的產物。
实际上这个世界还有另外一种怪物,叫做人头狼。
这是上帝与公狼交配诞生的怪物。
只不过因为公狼无法自然孕育,人头狼这东西已经绝种了。
诺顿在怪物图鑑的书籍上见过人头狼的模样,就是长著人头狼身的一种怪异生物。
不过强度远没有狼人要高。
不知道是上帝的基因属实优秀,还是狼人这一物种基因太过强大。
狼人本身的强度,要远超狼与人。
强大的自愈能力,极端的环境抗性,虽然没有人聪明但是要远比一般狼聪明的大脑,还有类似於人的排汗机能使得它们拥有强大的耐力,同时体型上像人使得整体大小远比一般狼要大,天生的强壮肌肉却又让它们远比人类要壮硕。
如果剔除吸血鬼这个克隆出来的產物的话,那么狼人就完全没有任何爭议性的能够获得最完美造物的称號。
它们才是大自然之中最完美的猎手,任何的生物都能够存在於它们的食谱之上。
但过於强大的身体也让它们丧失了向著智慧方向进化的动力。
它们不使用任何工具与计谋就能够获得源源不断的食物,那进不进化智力已经没有任何的区別。
如果说吸血鬼是上帝造物之中的异类,那么狼人就是狼与人之中的异类。
因为与狼体型有所不同,所以狼人在被狼族抚养长大到一定的体型之后就会被排斥剔出族群,所以成年狼人一般都是独行种。
虽然与狼一样能够被人驯化,但是比狼要聪明的大脑使它们没有坚定的忠诚,且过於狡猾的脑袋使得它们更加难以驯化。
总结来说,这种东西是集狡猾,残暴,强壮,野蛮於一身的天生猎手。
而现在,这群天生的猎手將目光匯聚在了诺顿的身上。
血红的眼珠在黑暗之中泛著红光,这种程度的光芒很影响潜行偷袭的成功机率,但无疑加大了震慑感。
猩红的眼珠在漆黑的窗户缝隙之中转动,虽然通体血红,没有眼白眼仁之分,但却奇怪的能够让人感觉它在注视什么地方。
在诺顿的眼中,此时漆黑的森林深处,一只只一米八多高,身躯健硕,四肢著地的狼人正在匯聚。
而它们匯聚的目標,就是他的小屋。
这很奇怪。
这些狼人现在並不缺食物,虽然圣主城食物不太充足,但是这密林之中多的是这三年来繁衍壮大的种族,比如野狗。
它们想要获取食物,完全可以去捕猎其他生物,为什么非得逮著他皮包骨的诺顿不放呢?
这简直跟他之前遇到的人面鸟一模一样!
即便已经猎捕到了食物,但是它们寧愿丟弃食物,也要猎捕自己。
他诺顿身上到底有什么能够吸引到这群怪物的东西?
难不成是因为吸食了圣洁骑士的血液?
圣洁骑士之血使得他诺顿直接跳过了吸血鬼的一个阶段,这东西很明显是教会以莫名手段培养出来的珍品。
如果这血液对任何的物种来说都能够有如此效果,那这群狼人狩猎他诺顿倒也算是正常。
但是人面鸟狩猎自己之时,自己那时候还未吸食圣洁骑士之血液啊。
“嘰嘰嘰......”
这是海贼同人我,盖伦,有系统。此外,书名其实是海贼王世界里的正义骑士能抗能打大宝剑德玛西亚之力盖伦的缩写。新书李青的奇妙冒险求各位书友老爷支持!...
在民国,有一座野狼山,野狼山有一个烈士陵园,陵园里,有着三千二百五十六个墓碑。所有的墓碑上没有照片,没有姓名。只写着两个字加四个数字野狼。1998年,野狼山来了一个人报告,野狼1369请求归队!...
崇祯二年,东江总兵毛文龙被斩于双岛,后金自喜峰口入塞,大明皇朝内忧外患,丁毅也意外的来到明朝。本王原是边军一小兵,为驱除建虏,拯救百姓,起于沙场。现天下已定,本王决定交还兵权,使诸将士继续为大明效力。你们你们这是干嘛?江山社稷,责任重大,为何要逼俺啊。罢了罢了,诸位兄弟以死相逼,俺又怎么忍心看着大伙白白牺牲,那俺只能暂时先当着皇帝罢,以后大伙若是觉的俺做的不够好,还请大伙把大明宗室请回来替俺就是,俺宁愿回家做个闲王,享享清福,那也是人生一大快事呀。翌年,大明宗室皆卒。本书种田流,节奏稍慢,猥琐发育,不出六神装,坚决不打团。...
魔蝎小说wwwmoxiexscom沈小将军从北漠凯旋,正策马游街,忽被某冷美人当街拦了。沈知书不动声色地蹙起了眉,问阁下意欲何为?却听见了身前人急促的呼吸。沈知书蓦地低下头,看见了她潮红的脸。美人中了春计。沈知书叹了口气,替她疏解后,应人所求把人送回家。星月迢迢,霜重风高,沈小将军顺着某人所指的路策马而去,怀里揽着烫手山芋。两柱香后,山芋眸色沉沉地说到了。沈知书如释重负地抬起头,一看匾好嘛,长公主府。第二日,朝廷设宴犒赏功臣。宴会上的长公主神色淡淡,似乎全然忘了昨日事。沈知书也有意揭过不提,然而在散席后再度被某人拦住。长公主神情依然淡漠,口齿却很清晰能不能再来一回。沈知书?长公主很舒服。沈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