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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参考一些元素。”
马克·吐温笑了笑:“约翰的故事让我想到了我们之前聊的那场起义,起义也好,詹姆斯二世的专制也罢,本质上都是资產阶级对个人的碾压。
约翰想利用资產阶级求得庇护,资產阶级不理他。”
“当他放弃资產阶级,想靠自己重新做人时,资產阶级反而可能主动找上他。”
“这种荒诞,不就是我们这个时代的写照吗?”
“这可比原先那种只充满欧·亨利风格的味道有意思多,他毕竟是名家,你只是普通作者,要是不写出自己的特色,想要推广出去很难。”
李斯特点了点头,对马克·吐温的说法表示赞同。
这本书的定位是一本商业小说,他没有好用的笔名,只能通过在这本小说上添加一个这个年代人们都喜闻乐见的標籤。
李斯特一想到这里他的脑海里面早就已经充满了灵感,当即就借用马克·吐温的打字机开始创作作品,而马克·吐温则是用起了威廉士的那一台打字机。
李斯特考虑到短篇的精悍性只添加了极少的內容来描述主人公约翰的黑帮身份,主要添加在开头过后的100词內容左右。
【约翰在麦狄逊广场的长凳上翻来覆去,冷得根本睡不著。
二十年了,他总想起在黑帮里风光的时候。
那时他手里有钱,大把的钱。
】
【要不是后来被一个装瞎的骗子骗了个精光,他现在也不至於在这挨冻。
真他妈讽刺,他靠放贷过了大半辈子,从没心软过,就那一次想当回好人,结果落得这个下场。
】
一小时过后,李斯特才写到200词。
对於这个开头李斯特很用心反反覆覆的斟酌。
儘可能让故事变得更加精彩,更加符合这个时代的背景,他曾经想过用《百年孤独》式的写法勾起这段回忆,但是他最后还是放弃,《百年孤独》那种轰动文坛的句式適合放在大长篇里,他对《警察与讚美诗》的期望没有那么高。
李斯特也就只打算在开头添加一个人设,《警察与讚美诗》的剩下內容就只用微调就行,到那个时候创作速度就能加快。
这时,门外传来敲门声。
李斯特把门打开,来的人是管家,他见到李斯特先是鞠了个躬,用诚恳的態度说道:
“李斯特先生,马克·吐温先生,威廉士先生想要请你们共进晚餐,不知道二位可否愿意赏脸。”
“荣幸之至。”
“威廉士先生既然邀请我,那我自然得去。”
他们跟隨管家穿过铺著波斯地毯的长廊,餐厅的门缓缓打开,水晶吊灯的光芒倾泻而下。
长桌中央摆放著银质烛台,烛光在精致的瓷器和银器间跳跃。
威廉士站在窗边,手中端著一杯红酒,见他们进来便迎上前来:“啊,我们的大作家和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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